驾驶员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是违法行为?
驾驶员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扩展资料
案例:
2017年05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天河路天河东路路口,记者看到,短短十分钟内就有四五辆小车因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开车打手机、开车时使用手机而被执勤民警拦下。
一名女司机驾驶白色小车途经路口时,因为边开车边用手机被请到路边,执勤民警正在对其进行劝导教育。见到这一幕,不少路人在人行道一侧驻足围观。这时,戏剧化的事情发生了。正在拍照的摄影记者中,突然有人指着一辆在斑马线上挪移的银色小车喊道,“快!快!这个司机也在用手机!”
被执勤民警示意在路边停稳车后,男司机打开车门,面部表情有些茫然。得知自己被拦的原因后,男司机不假思索地说:“没有,我就是看见前面聚了很多人,不知道干什么,想拍……”。
话音未落,守在一旁的摄影记者将手中的相机递到男司机面前,并将屏幕上的照片放大给其看。只见画面上,男司机双手横向握持手机,举在方向盘的上端,手机背面对着挡风玻璃,他仅用三两根手指“控着”方向盘。
这张被抓现行的照片,分分钟让这名“吃瓜群众”变成了“男主角”。由于这一行为属于妨碍安全行车行为,该名男司机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警查处“开车打手机” 八卦司机边开车边拍照被罚
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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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开车打电话玩手机造堵又违法 直击成都交通陋习
2016年09月06日21点30分,在杉板桥路与建设南支路十字路口,路口的绿灯已经亮起,但一辆白色小汽车却并没有及时通过,记者看到,驾驶员是一位女性,正在低头耍手机,后面很快排了数十辆车,该驾驶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影响了其他人的通行。
随后记者又来到万年场路口,该路口的车流量非常大。21点50分左右,一辆小汽车向出城方向驶来,记者看到,驾驶员一边驾车一边打着电话。
除了机动车驾驶员存在开车的时候打电话、玩手机等交通陋习,不少骑着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也存在这样的陋习,在万年场路口记者看到,不少骑着“电马儿”的驾驶员边打手机边骑车,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道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人2分的处罚。”
早在2015年12月9日,成都交警正式开始运用204套“全球眼”、316套高清“天网”探头,对成都中心城区重要路口、路段进行监督,抓拍整治开车玩手机、随意变道等6大交通造堵恶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深圳交警将严查“开车打电话”违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开车打电话玩手机造堵又违法 直击成都交通陋习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200元,扣2分。
交警介绍:打手机时,司机们对前面车辆的刹车信号灯变化反应迟钝,使用刹车的能力也相对降低。情急下很可能把油门当刹车。
以20多岁的年轻司机为例,开车打手机时,踩刹车的反应时间从平均0.8秒降至0.9秒,反应速度仅仅相当于70岁的老年司机。且情急之下,驾驶人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慌乱中甚至把油门当作刹车踩下去。很多刮擦事故都是因驾驶人接打手机单手操纵方向盘,不能很好地控制前后跟车距离或无法快速应对突发状况导致的。
那如果使用电话免提功能或耳机,情况会不会好一点?
研究资料表明,开车打电话导致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下大4倍,问题不光是单手操控方向盘,更重要的在于,无论哪种打电话的方式,分散注意力的结果是一致的。
交警认为,从目前来看,很多驾驶人因生意繁忙,驾车途中不接手机不太现实。
但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提醒驾驶人接打手机时最好靠边停车,这是最保险的做法。如果无法停车,建议让坐在边上的人接打,或者告诉对方“不方便接听”,尽量压缩通话时间。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旅途愉快!
一、新交通法开车打电话的处罚
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布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
判断开车打电话主要依据是“手持电话”,即手离开了方向盘。
交警:原则上,只要是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要处罚,比如一手抽烟,一手握方向盘。
疑问:究竟如何定义“手离开了方向盘?换挡时手不也离开了方向盘?”认为此举不人性化,这样的处罚并不能让人心服口服。
交警:执法交警会对行车进行截停后,仔细查实,比如查看通话记录,确定有无打手机的事实。
二、新交通法10类一次扣3分的违法行为
1、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2、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5、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6、行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7、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未按照规定让行;
8、城市道路中不按照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0、机动车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