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期间的“空印案”是怎么回事啊?
在明朝时每年地方都需派人至户部报告财政收支账目,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
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
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员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
所以派京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在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事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处罚所有相关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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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年间,户部官员在统计地方钱粮征收时,考虑到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损耗的情况,因此往往是地方官员到了京城后再在空印文书上填写实际数目。
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大怒,认为这是官员间互相私通、贪污,因此下令将与此事相关的官员一并严惩,下令凡主印者沦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
此令发出后,从户部尚书到各地主守空印的官员皆被处死。朱元璋在位期间,对官吏的贪污腐败行为打击十分严重,为了防止官吏间互相作奸贪污的情况。
朱元璋下令各地在上报帐目时,必须造册两份,并盖上官印,一份移交户部,以便户部记录地方财政状,一份作以备用,如果出现数目不符的情况,不予报销,并将帐目驳回重新填造。
但是空印的出现可以随时更造,也为贪污舞弊提供便利,因此明初因空印而滋生的腐败并不少见。官吏仅凭一印一纸便可为文移以虐民耳。
面对地方贿赂成风、徇私舞弊随处可见的情况,朱元璋决定采取严厉措施进行整治,其中之一便是对空印现象的整肃,也就造成了后来的空印案。
空印案发生后,在朝中造成了很大的反响,官员们纷纷保持沉默,不敢再谏言,不过也有例外。一位名叫郑士利的生员向朱元璋上书,直陈空印案的利弊,最后被朱元璋分配到江浦服劳役。
不过空印案对明初吏治的肃清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许多贪污腐败者自此不敢妄为,朱元璋也乘此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洪武十八年郭桓案的爆发迎来了清算贪官劣吏的高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印案
空印案是发生在明代洪武年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
明朝时每年布政司和府、州、县衙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钱粮、军需等财政收支项目,经过户部审核数目完全符合者,才准许报销。
如果钱谷数字有分、毫、升合不拢,整个报销册便被驳回,重新填写造册。布政司离京师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千里上下,所以为了减少来回奔走的麻烦,上计吏习惯上都带有预备好的盖过官印的空白文册,“遇部驳即改”。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发现了这一情况,认为其中一定有贪污舞弊行为,决定严加查办,自尚书至守令皆被处死,其他被判处杖刑并发配边关者不计其数,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空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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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建立之初,经过连年战乱,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人民生活困苦不堪,阶级矛盾依然非常尖锐。因此新生的明王朝面临着迅速恢复和发展经济、缓和阶级矛盾,以巩固政权的艰巨任务。
而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解决明初的贪污受贿问题。因此,朱元璋称帝后更加注意倡廉肃贪。对于贪官污吏,即便是功臣宗亲,朱元璋也一律严惩不贷。
永嘉侯朱亮祖出镇广东,收受贿赂、贪赃枉法,强迫番禺知县道同释放被捕的犯法土豪及其亲戚,并诬告道同致死,朱元璋得知此事后,将朱亮祖及其儿子朱暹依法处死。最为有名的两桩大案是“空印案”和“郭桓案”。
朱元璋所进行的反贪运动,无论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用刑之酷及深入彻底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明朝洪武年间反贪风暴:朱元璋缺乏法治观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空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