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知道:小孩子出生后要办户口登记,要什么手续?有没有规定多长时间内要办理的?
我小孩子是05年10份出生的.但一直未办理户口登记,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齐全,因为我长期在外工作和各种原因未去办理,现在办理有什么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这里是广州-从化...
我小孩子是05年10份出生的.但一直未办理户口登记,准生证明和出生证明齐全,因为我长期在外工作和各种原因未去办理,现在办理有什么手续?要准备什么材料?我们这里是广州-从化的.
展开
展开全部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外省市妇女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结婚,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以在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常住户口。此类户口由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非婚生婴儿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申报出生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县)局审批。需审核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父亲或母亲要求婴儿申报本市常住户口的书面申请;
(2)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随母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产前医院检查证明,随父申报常住户口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展开全部
拿准生证和出生证明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上户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就你的情况,你可到当地卫生局办好你小孩的出生证明..你们夫妻的结婚证明书.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申请上户了....没有准生证应该可以的,你找户籍工作人员聊聊.......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