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可以转到江苏吗
上海社保可以转到江苏。
上海社保转到江苏的办理流程:
1、本人拿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去上海的社保机构申请出具参保凭证。
2、在江苏的新单位就职之后,由江苏的新单位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社保关系并办理缴费。
3、向江苏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出具原工作单位的参保凭证,并填写转续申请表。
4、江苏社保工作机构审核转续申请表是否符合转续的条件,符合的新社保机构将向原工作所在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函,不符合社保机构会说明原因并出示书面说明。
5、上海的工作单位在收到同意接收函之后,会审核在当地的缴费情况,如果没有欠款会划转资金,并向江苏的社保机构发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此终止原工作地的社保关系。
6、审核通过之后,在江苏的社保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扩展资料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普法——社保怎么跨地区转移?看这里就知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先到上海参保所咋地的社保中心,打印你的缴费证明,在江苏参保后,办理转入的申请手续。
后边的工作,就有社保中心之间办理了。
申请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在统筹区域内可以随便办理转移关系,而在非统筹区域,转移社保中,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且只能往户口所在地社保局转入,因此,如果说你的户口是当地,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个人账户部分全转移走,而企业交的统筹部分要转走实际缴费工资的12%。
2017-02-14 · 屹农金服-爱心助农,一路同行!
1、关于缴费期限:你在江苏参保缴费的期限可以和你回上海以后参保缴费的期限合并累计计算,至少够15年了,可以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
2、关于基金:个人账户中按月缴纳的8%的部分可以随个人由江苏转到上海,统筹基金部分,即单位每月给你缴的20%的部分,不能完全转,大概约有12%左右可以转回上海。
3、办理流程:
(1)你先在新就业地(即上海)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由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即江苏)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各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