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文学究竟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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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年的发展,当今的文学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束缚,总体上呈现出开放性、多样化的发展趋向,显示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与过去的文学相比,当今的文学似乎什么都不缺了,既不缺乏创作方法的借鉴,也不缺乏创新意识与创新探索,尤其不缺乏才气、才华。然而在当今文学这种开放多元的创新发展中,在文学市场无比热闹似乎什么都不缺的繁荣景象之下,却又总让人感到缺少了一些什么。那么它究竟缺了什么呢?在我看来,在当今的相当一些文学写作中,并不缺少外在的审美特性,而是缺少了一种文学所应有的精神内质,而这恰恰是作为真正的文学所不可缺少的“精、气、神”的东西。
一是思想含量。按通常的看法,文学主要是一种以感性形象的方式描写生活表现情感,以情感人、以美怡人的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审美形态中可以没有思想。思想应当是文学中不可缺少的钙质。比如,文学虽然可以着重表现情感,但任何情感都无不与人生价值观相关,即任何情感都无不包含或关联着对人生意义价值的理解与领悟,也就是无不包含一定的思想内涵。针对那种认为文学艺术只表现情感的观点,著名俄国马克思主义美学家普列汉诺夫曾强调说:“不,艺术既表现人们的感情,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是并非抽象地表现,而是用生动的形象来表现。艺术的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此。”他还进一步阐述说,艺术不仅表现思想,而且应当表现正确的思想,“一个有才能的艺术家要是被错误的思想所鼓舞,那他一定会损害自己的作品”。“不管怎样,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一个多少有点艺术才能的人,只要具有我们时代的伟大的解放思想,他的力量就会大大地增强。只是必须使这些思想成为他的血,使得他正像一个艺术家那样把这些思想表达出来。”这些看法是令人深思的。如果换个角度,从文学反映生活方面来看,也应当说,不管文学描写什么样的生活,都不能没有对生活的认识判断,不能不表达作者对这种生活现象的理解与思考。著名俄国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文学的基本功能就是再现生活、说明生活、对生活下判断;他还进一步强调,文学就其本性来说,它不能不是时代愿望的体现者,不能不是时代思想的表达者。只有那些在强大的蓬勃的思想的影响之下,只有能够满足时代的迫切要求的文学倾向,才能得到灿烂的发展。从中外文学发展的历史看,那些彪炳史册的伟大作家,几乎无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思想家;那些蓬勃发展的文学倾向,无不表现那个时代的思想潮流,我们难道不能从中获得一些什么启示吗?
二是审美理想。文学作为一种寄托着人类精神价值的审美创造,最重要的品格之一是表现审美理想。文学不仅仅让人认识现实,更引导人们追求美好理想,引人求真、向善、爱美,不断将人的精神世界丰富提升到新的境界。正如前苏联作家舒克申所说:“在我看来,艺术的目的在于帮助人认识生活和自己,使人变得更有人性、更高尚、更美好。真正的艺术永远引导人们通向尽善尽美的境界,永远是真实的,与时代合拍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在其著名小说《我的名字叫红》中,通过作品中人物之口表达了同样的见解:“一幅画真正重要的,是通过它的美,让人了解生命的丰富多彩、仁爱,让人尊重真主所创造的缤纷世界,让人了解内心世界与信仰。”当然,文学表现审美理想,并不意味着只写正面、光明、崇高的东西,即如舒克申所说,文学艺术的任务并不在于要努力塑造某些理想的正面人物来(甚至为了与反面人物唱对台戏),而是要寻找、发现正面的东西——善良和人性,把这些人身上的美德表现出来。在笔者看来,文学表现审美理想,并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怎样写,关键在于作家心中要有正面、光明、崇高的东西,有对善良和人性的真诚热爱与追求。如果是这样,崇高的审美理想就既可以通过对美好事物的肯定性描写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对丑恶事物的否定批判性描写表现出来,还可以通过对某些令人困惑的生活现象的怀疑反思性描写表现出来,等等。不管写什么,文学的审美价值取向始终是指向对人性与崇高的肯定,指向对真善美的不懈追求。这就要求作家像高尔基小说中的勇士丹柯那样,掏出自己的心,化为火光照亮精神前行的道路;并且也如鲁迅先生所期望的那样,使文艺成为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先哲有言:理想是人生的太阳。那么借用过来则可以说,审美理想是文学的太阳。没有审美理想照耀的文学世界是灰暗的、苍白的,也是没有力量的。
三是道德态度。文学当然不是道德教科书,但文学又肯定回避不了道德立场,无论描写社会生活还是表现审美情感,都无不蕴涵作者的道德态度,从而影响作品的审美价值取向。记得托尔斯泰在《〈莫泊桑文集〉序》中曾阐述这样的看法,一部真正的艺术作品除才华之外,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作者对待事物正确的、即合乎道德的态度;二是叙述的晓畅或形式美;三是真诚,即艺术家对他所描写的事物的爱憎分明的真挚情感。他认为莫泊桑并不缺少才华,也不缺另两个条件,他所缺少的恰恰是艺术作品的价值所需要的第一个、也是最主要的条件,即对其表现对象的正确的、合乎道德的态度,也就是说他缺少辨别善恶的认识,因此他便会去爱和表现那些不应去爱和表现的东西,而不去爱和表现那些应当去爱和表现的东西。为此,托尔斯泰具体而富有说服力地批评分析了莫泊桑一系列小说,尖锐而毫不含糊地指出其人物和情节描写中所表现出来的错误的道德态度,担忧它可能引起人们道德观念的混乱与误导。托翁的这些看法及其批评分析的确是令人深思的。实际上,凡是富有责任感的真正的作家,都无不注重和坚守自己应有的道德态度与审美价值立场。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曾以极重的口气说:文学,如果不能成为当代社会的呼吸,不敢传达那个社会的痛苦和恐惧,不能对威胁着道德和社会的危险及时发出警告,这样的文学是不配称作文学的。那么我们今天的文学,究竟有多少经得住这样的拷问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上面所说的这些都是过去时代的传统文学观念,然而问题恰恰在于,这些传统文学观念到了当今时代,难道就完全失效和过时了吗?人们总是抱怨今天没有伟大的文学,其根本原因是不是出在这里呢?或者进一步说,当今文学面临的危机,是不是也包含着文学精神内质方面的深层危机呢?在笔者看来,当今文学在开放多元发展中日益凸显出来的问题,就主要是文学写作立场与审美价值取向方面的问题。可以说在相当一部分文学写作中,存在着思想肤浅苍白、道德态度低迷、审美理想缺失、审美价值迷乱等现象,值得引起文学批评界的关注和讨论。在这里,我们不妨对当下比较流行的几种文学写作现象试加评析。
一曰“还原式写作”。有的写作者宣称,文学写作就是要还原生活的原貌,即社会生活中存在什么现象,就用文学语言将这种生活现象描述出来,至于这种描述具有什么意义,对这种生活现象应当怎样认识理解和评判,则作者自己也搞不清楚,于是就推给读者去读解吧。其实读者又岂能读得明白,读了作品除了对人物故事略有印象,别的仍是一片模糊,这就叫做“以其昏昏使人昏昏”,大家都糊里糊涂,如此而已。这还不如过去的传统现实主义文学,既着力于对现实“如实描绘”,同时贯注着对现实的批判立场和批判精神;也不如后来的现代主义文学,不管怎样荒诞变形或象征隐喻,总还是致力于对现实的认识与批判反思。而所谓“还原式写作”在反传统的旗号下,却把文学的思想传统反掉了。在我国,这种反传统写作大概源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新写实小说,作家王蒙在谈到此类写作时曾说:我觉得,他们都有一种非常强的叙述意识,他们都把文学的基本要素看作是叙述,而不是作出什么判断;他们都逐渐用作品的叙述意识来代替主题意识,他们认为重要的是告诉你,生活中有这样的人,这样的事,而不是告诉你对已经发生的事情作出一种评判。他们更多的是告诉你:生活本身就是这样的。不同的作者和作品只不过是文学叙述的语言不同而已。像我们这一代的作家,不管写什么东西,都是有所为而写,即有明显的主题意识。现在有些年轻作家不管这一套,他们是无为而治。“就是要把这些事情告诉你们,至于它有什么意义,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无奈这种以叙述代替思想,以语言描写代替认识思考的写作一旦形成潮流,乃至成为一种时尚,那么思想见解和价值评判就必将被放逐,文学患上“思想贫血症”就是不可避免的命运。其实具体分析起来,文学缺乏思想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并非没有思想,只是由于信奉新写实主义文学观念,故意隐去自己的思想倾向,久而久之难免走火入魔;另一种则是作者根本就缺乏思想,缺乏对生活现实的认识穿透力度,就只好以所谓“还原式写作”来自我标榜,试图“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忽悠别人。无论是哪种情况,这种“思想贫血症”都是所谓“还原式写作”的根本病症,值得认真诊治。
二曰“创新性写作”。文学写作追求创新本来无可非议,甚至是人们所极力提倡的,而且一个时期以来的确有不少精品力作显示了创新性价值。但问题是现在文学界有一个认识误区,以为“新”的就是“好”的,似乎“创新”本身就是艺术价值。这就使得一些人有意无意地利用这种模糊观念,打着“创新性写作”的旗号,一味追逐新奇怪异而猎取名利。在写作题材上,你写宫闱秘事,我就写江湖传奇;你写声名显赫的达官显贵,我就写不为人知的奇人奇事;你写豪门大宅,我就写青楼闺阁;你写厚黑与权势,我就写色欲与命相;你写土匪,我就写黑社会;你写杀人如麻,我就写酷刑惊天;你写兄弟夺爱,我就写父女乱伦;你写婚外恋,我就写一夜情;你热衷身体写作,我就追逐肉体写作,乃至下半身写作,等等。在写作方式上,你热衷“新写实”,我就追逐“后叙事”;你将写实与荒诞嫁接,我就将象征与魔幻结合;你搞新感觉写作,我就搞玄幻写作,如此等等。其实这些所谓“创新”,都不过是标新立异吸引人的眼球而已,未必有多少真正的文学价值。而我们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创新,其实并不仅仅体现在题材和写作技法上,而在于这种创新写作是否给读者提供了新的审美体验和精神价值,是否能引起人们对社会历史、人生与人性新的审美感悟。换言之,对于真正的艺术创造,其实有比仅仅追求创新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表现审美理想,能通过艺术的感染力,给人向善向美的精神力量。而这一切,都仍然取决于作者是否抱有坚定的文学信念和崇高的审美理想,是否对社会历史和人生人性具有深刻的思想穿透力与独特的审美判断力,如果没有这样的主体精神,那些所谓“创新性写作”的意义价值就是值得怀疑的。
三曰“大众化写作”。当今有些作者声称,自己是为大众写作的,作品是否获奖和得到好评都无所谓,只要读者喜欢就行,对此说法颇值得辨析。按笔者的理解,“大众化写作”本是与“精英化写作”相对而言的,过去的“精英化写作”是作家以文化精英自居,鄙视人民群众,不屑于描写普通人的生活和表现人民情感,而只顾表现作家文人的自我情趣,即使面对大众也是居高临下的教化姿态,这种写作姿态在如今已不太能被人们所接受。当今文学走向大众化已是一种必然趋势,文学要充分尊重和满足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肯定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有些人往往把文学“大众化”简单等同于“市场化”,只要作品在市场上畅销,就说明读者喜欢,就证明是在为人民大众服务。按照这个逻辑,那就市场上什么好卖,文学就写什么,于是“大众化写作”就悄然变成了“市场化写作”。而一旦文学写作按“市场化”规律运作,那结果就可想而知,所谓“为大众”就是极力迎合低级趣味,所谓“创新”就是寻找“卖点”,所谓“可读性”就是新奇怪异欲望本能感官刺激。当这种追逐形成风气,“大众化写作”就会演变为庸俗化大比拼:你俗我比你更俗,你放纵我比你更放纵,你刺激我比你更刺激,什么文学表现思想和审美理想,什么文学写作的道德态度等等,统统可以置之不顾。这样的文学只会放大人性的弱点,将人性引向滑落,导致贻害大众,这是“大众化写作”的根本扭曲。实际上,文艺大众化不仅要满足大众的审美需求,更需要在精神价值上引领和提高大众。任何社会总是要倡导人性向善向美,但人性并非天然向上,人性本能之逐欲纵情犹如水之就下,因此才需要教育“育”人,文化“化”人,不断将人性引向善与美。无论在什么时代,也无论打着什么样的写作旗号,文学写作都不能放弃这种审美理想,也不能没有这种起码的道德态度。
马克思有一句名言:“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如果化用这句话也许可以说:任何真正的文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表现。作为文艺家,我们不仅应当知道自己喜欢和需要什么,而且应当知道自己的时代、民族和人民大众最需要什么;我们不仅应当明白自己已经拥有了什么,还需要反思我们到底还缺少什么,这样才有可能使我们的文学写作真正有所作为,真正无愧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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