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15.35万人。
扩展资料:
吉林市是中国唯一省市同名的城市。东北地区和吉林省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城市和新型工业基地。吉林省第二大城市。吉林省原省会及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较大的市,具有雾凇之都、中国北方特色的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书法城等名誉。荣登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行榜。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人口民族
2016年末,吉林市户籍总人口422.46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12.54万人,女性人口209.91万人。城镇人口223.06万人,乡村人口199.39万人。2016年,出生人口2.97万人,死亡人口3.27万人,人口出生率7.01‰,死亡率7.72‰,人口自然增长率-0.7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9.16%,增长4.33个百分点;一胎率达69.21%,下降2.4个百分点。
2017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15.3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08.27万人,女性人口207.08万人。城镇人口219.29万人,乡村人口196.06万人。2017年,出生人口2.93万人,死亡人口8.10万人,人口出生率6.99‰,死亡率19.33‰,人口自然增长率-12.34‰。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9.03%,下降0.13个百分点;一胎率达63.18%,下降6.03个百分点。
吉林市是满族的发祥地之一,满族人口约23万,居全市少数民族之首。明代女真扈伦四部包括叶赫、哈达、辉发、乌拉,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为明代女真扈伦部的“乌拉国”所在地,被誉为“中国满族第一镇”;2008年,该镇以绝对的优势荣获了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桂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吉林
2023-08-28 广告
吉林市总人口450万,其中城区人口200万。
吉林市是中国唯一省、市同名城市,吉林省第二大城市。幅员面积27120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636平方公里。辖4区5县(市),2个国家级开发区、15个省级开发区和1个省级工业集中区,一座充满荣誉和骄傲的城市。
吉林市辖4个城区: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1个县:永吉县;4个县级市:舒兰市、磐石市、蛟河市、桦甸市;全市有64个街道、23个乡和54个镇,311个社区和1397个行政村。
吉林市获得的主要桂冠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倾国倾城:最值得向世界介绍的十大中国名城、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中国未来10年最具竞争力城市等。
扩展资料
1、吉林市位于吉林省中部偏东,东北腹地长白山脉,长白山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松花江畔,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25°40′~127°56′,北纬42°31′~44°40′。东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西临长春市、四平市,北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接壤,南与白山市、通化市、辽源市毗邻。
2、为了进一步加强吉林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在各行各业、广大市民积极推荐、投票评选,各级评委会评审以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2000年中共吉林市委确定:吉林市的城市精神为"摇橹人精神"。其具体含义是:"同舟共济,激流勇进"。
3、吉林,地处中国东北中部,东北亚地理中心,因清初建吉林乌拉城而得名,简称“吉”,省会长春,原省会吉林市。吉林省辖长春、吉林市、四平、松原、白城、辽源、通化、白山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另直管梅河口、公主岭2个县级市。
4、吉林省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夏季高温多雨,冬季寒冷干燥。位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北接黑龙江省,南邻辽宁省,西接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联邦接壤,东南部与朝鲜隔江相望;总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2017年总人口2717.43万人。
参考资料:吉林市人民政府——吉林市概况
2013-11-16
吉林市 面积27722平方千米,人口429万人。邮编:132000。市人民政府驻船营区。
船营区 面积711平方千米, 人口45万。邮编:132011。区人民政府驻伊通街。
龙潭区 面积1209平方千米,人口50万。邮编:132021。区人民政府驻遵义西路。
昌邑区 面积865平方千米, 人口59万。邮编:132002。区人民政府驻天津路。
丰满区 面积1032平方千米,人口25万。邮编:132113。区人民政府驻江南大街。
磐石市 面积3867平方千米,人口54万。邮编:132300。
蛟河市 面积6235平方千米,人口46万。邮编:132500。
桦甸市 面积6624平方千米,人口45万。邮编:132400。
舒兰市 面积4554平方千米,人口66万。邮编:132600。
永吉县 面积2625平方千米,人口39万。邮编:132200。县人民政府驻口前镇。
* 此处区划地名资料截至2005年12月;面积、人口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06)》,人口截至2004年底。 *
(资源来自网络)
2015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753.3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0.9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22.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31%,比上年末提高0.5个百分点。2015年出生人口16.16万人,出生率为5.87‰;死亡人口15.23万人,死亡率为5.53‰;自然增长率为0.34‰。人口性别比为101.77(以女性为100)。
2733.00万人
截至2017年底,吉林省总人口为2717.43万人,比上年末净减少15.6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39.4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65%,比上年末提高0.68%。全年出生人口18.48万人,出生率为6.76‰;死亡人口17.76万人,死亡率为6.50‰;自然增长率为0.26‰。人口性别比为102.72(以女性为100)。全年城镇新增就业53.1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