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心理学论文 题目是 游戏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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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认遗传是先天的东西,但并不是神秘的东西
遗传是一种生物现象,通过遗传,传递着祖先的许多生物特征。遗传的生物特征主要是指那些与生俱来的解剖生理特征而言,如机体的构造、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征等等。这些遗传的生物特征也叫做遗传素质。
研究遗传素质的物质基础和遗传规律的科学,叫做遗传学,这是在19世纪才发展起来的一门新的科学。
伟大的进化论者达尔文对于遗传的本质和规律还是很少了解的。第一个发现遗传物质的是奥地利的孟德尔(G.J. Mendel),他通过豌豆杂交试验,提出“遗传单位”的概念,并且总结出遗传定律。以后,德国的魏斯曼(A. Weismann)和丹麦的约翰逊(W.L.Johannsen),分别通过实验研究,提出“染色体一基因”的概念,认为:性细胞的染色体内含有一定数目的、占有一定位置的、按直线排列的遗传物质,它决定下一代的不同遗传性状,就叫做“基因”。再以后,由于细胞遗传学的发展,已经弄清楚各种生物生殖细胞的染色体的数目。例如,人的染色体的数目是23对,其中22对是常染色体,1对性染色体(决定性别的)。同时,由于生物化学的研究,进一步发现了“遗传信息”(或“遗传密码”)的概念,认为基因中的主要成分是一种叫做脱氧核糖核酸(简称DNA)的化学物质,它是贮存一定遗传信息或密码的单位,它通过一定的过程控制着蛋白质的合成,从而决定生物和人类千差万别的性状。现在的遗传工程就是在这种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育种技术。
(二)既不否认遗传的作用,也不夸大遗传的作用
一方面,应当承认,遗传素质是儿童心理发展的生物前提、自然条件,没有这个条件是不行的。例如,无脑畸形儿生来不具有正常脑髓,因而就不能产生思维,最多只能有一些最低级的感觉,如关于饥、渴的内脏感觉等。一个生来就是全色盲的孩子,就无法辨别颜色,更无法成为画家。而且,由遗传带来的解剖生理特征,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特征,在儿童心理发展上是有一定作用的。例如,儿童自出生的时候起,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就表现出天然的差别;在产房中可以观察到那些出生几天的孩子,有的安静些,容易入睡;有的手脚乱动,大哭大喊。当然这些天然的神经类型在后天的生活条件下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在人们进行护理工作的时候,却不能不考虑到这些特点。又如,儿童生理发展的情况和特征(像青少年时期的性成熟和由此引起的两性差异),虽然不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条件,却是儿童教育上必须注意的一些起作用的条件。
研究也证明:有许多遗传疾病是直接与儿童智力低下有关的。例如,有一种“三色体病”,是在遗传过程中,第21对染色体上多了一条染色体,这种儿童一生下来就有躯体和智力上的缺陷,也叫做“先天愚”(大约占产儿中的1/650)。又如,有一种“苯丙酮尿症”,由于在遗传过程中,血液中缺乏一种分解苯丙酣酸的酶,以致损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儿童严重的智力低下。如果在6岁以前,通过饮食治疗(通过饮食降低苯丙酮酸),也可以使智力恢复正常。
另一方面,也决不夸大遗传这个条件。因为它只能提供儿童发展以自然前提和可能性,但决不能预定或决定儿童心理的发展。谁都知道:一个言语器官生来很健全的儿童,如果出生以后不与人类社会接触,就不可能学会说话,甚至不可能形成人的心理。所谓“狼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1920年10月9日,在印度米德那波尔地区的狼洞里,发现了两个“狼孩”。救回来以后,这两个孩子的行为完全和狼一样,白天睡觉,夜晚嚎叫,爬着走路,用手抓食。过了四年(约七八岁),才开始能讲一点话,智力约相当于正常婴儿的水平。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看到,尽管一个儿童生来听觉器官是健全的,但如果没有适当的音乐环境或音乐教育,就不可能成为音乐家,如果没有适当的外语环境或外语教育,就不可能学会外语。因此,父母和教师在教导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就轻率地诿罪于儿童的遗传素质,那是很不正确的。
总之,遗传在儿童心理发展上起着一定的作用,否认这一点是不对的。不过它只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决定的条件。儿童心理向什么方向发展,并不决定于遗传,而是决定于环境和教育。
环境和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的决定作用《儿童心理学》朱智贤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儿童的心理发展是由儿童所处的环境条件(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决定的。其中教育条件起主导作用。
(一)遗传只提供儿童心理发展以可能性,而环境和教育则规定儿童心理发展的现实性
例如,儿童虽然同样地生来就有健全的头脑和眼睛,但有的孩子可能读书识字,有的孩子可能目不识丁。如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子女失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又如,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同是属于所谓“不可遏制塑”的孩子,其中一个由于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可能比“强而平衡型”的孩子更守纪律些,而另一个由于受到的是比较差的教育,就可能使这个神经类型的一些弱点(如暴躁、放纵等等)得到发展。对动物进行的所谓“感觉剥夺”的实验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
两组同样的老鼠:一组从小饲养在形色丰富的环境里,一组饲养在视觉刺激缺乏的环境里。结果,在智力表现上,在脑细胞形态结构的发展上,后者都比前者差。谢切诺夫和巴甫洛夫根据反射论的观点,一致地指出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在人的心理发展上起的决定作用。谢切诺夫指出:人的心理千分之九百九十九都是由人的生活条件决定的。巴甫洛夫也指出:人的行为,不仅受神经系统的生来特性所制约,而更重要的是决定于个体存在的时间内已经受到的或正在受到的那些影响,也就是决定于广义的教育和教学。
(二)社会生产方式是环境条件中最重要的因素
在儿童的环境条件或生活条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生产方式,即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儿童的心理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决定作用。首先是生产力的发展对人的心理发展有巨大作用。生产力发展不但影响国民经济生活,而且影响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发展,从而也影响儿童智力的发展。在生产关系方面,也很明显。众所周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里,我国广大劳动人民的子女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就是少数能受教育的儿童,也广泛地受到半封建半殖民地意识的侵蚀,思想品质得不到健康的发展。1949年以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我国广大儿童有了进学校学习的机会,而且儿童的道德品质正在迅速形成,儿童的心理面貌起着根本性的变化。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儿童和青少年受“读书无用论”“打砸抢”的毒害,很多人智能得不到正常发展,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由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新的学习风气、优良道德品质正在恢复和发展,这也就为儿童心理健全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社会生活条件在儿童心理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常常是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来实现的。
(三)教育条件在儿童心理发展上起着主导作用
教育受社会性质的制约,它本身也是人的一种社会生活条件,从这一意义说来,教育和社会生活条件一样,也是一种环境影响。
但是教育又跟一般的社会生活条件或环境影响不同,它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它是由一定的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来对环境影响加以选择,组织成一定的教育内容(包括教材、设备等),并且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来对儿童心理施行的有系统的影响。我国的教育就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把儿童培养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在我们国家里,托儿所、幼儿园有了很大的发展,小学教育在很多地方已经普及,因此,大多数儿童都在受着社会集体的教育。党和国家对儿童的希望和要求,主要是通过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来实现的。新一代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的提高,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形成,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培养,以及从事建设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掌握,主要是由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决定的。因此,我们说,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起着主导的决定作用。
(四)环境和教育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机械地决定儿童心理的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一方面承认环境和教育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作用,同时又反对把环境和教育的决定作用作机械的、简单化的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和机械论根本不同,认为环境和教育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作用总是通过个体或主体的活动,通过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原因来实现的。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所指出的:“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谁都知道,我们不能强迫幼儿园的孩子去学习系统的数学,更不能学高等数学,因为这时儿童仅有关于简单数量的表象和概念,而不能掌握复杂的、抽象的数学知识。同样,我们用讲抽象理论的方法对小学低年级儿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一定不会有多少效果,因为它们还没有掌握那些高深的道德概念,当然无法理解抽象的道德理论。一个教师,如果不了解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状况,一味地强调教育的决定作用,而在所谓“教育的决定作用”不能实现的时候,不去虚心地考虑问题,反而急躁、埋怨,强调儿童不好,其结果必然会由于违背客观规律,而给儿童的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父母和教师为要使教育工作真正能对儿童心理发展起良好的作用,在教育方向确定以后,还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考虑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原因、内部矛盾以及教育跟这个内部原因、内部矛盾的辩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遗传是先天的东西,环境和教育是后天的东西。先天的遗传是在生命出现以后才有的现象,它是物质运动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且,前面说过,先天的遗传对一个儿童来说,只能提供发展的可能性,而不能决定发展的现实性,决定发展现实性的则是先天的环境和教育,教育起着主导作用。因此,从人发展的总体上可以说:先天来自后天,后天决定先天。在先天和后天的关系问题上,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是错误的,同时,绝不能不分主次地加以并列、折中、调和,否则必然会陷入二元论和唯心主义。
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
我们承认环境和教育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作用,同时,又反对把环境和教育的决定作用作机械的那种简单化的理解。也就是说,一方面,应当承认环境和教育对心理的决定作用,因为心理是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由客观现实决定的;另一方面,也应当承认环境和教育只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外部原因(外因),亦即是外部矛盾。这个外部原因如果要对儿童心理发展起作用,就必须通过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原因(内因),亦即内部矛盾,才可能实现。离开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环境和教育这个外因或外部矛盾就无法起作用或不可能很好地起作用。 那么,什么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呢?
关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问题,目前还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一般认为:在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亦即在儿童不断积极活动的过程中,社会(包括广义和狭义的社会因素)和教育向儿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和儿童已有的心理水平或心理状态之间的矛盾,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
这个内因或内部矛盾也就是儿童心理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
第一,应当指出: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是在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的,亦即在儿童不断积极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离开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离开了儿童不断的积极活动,也就没有什么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可言。
—→新的需要(原有水平4) 环↑教 境|育 —→新的需要(原有水平3) 环↑教 境|育 —→新的需要(原有水平2) 环↑教境|育 —— 遗传(原有水平1)
儿童心理发展动力直观剖析图
从原有水平1到原有水平4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量变质变的过程,儿童心理正是以这种不断量变质变的形式得以发展的。
儿童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不是消极地接受环境的影响,而是在不断的积极活动中反映客观现实——反映客观现象中的各种矛盾,反映客观现实和儿童主体之间的各种矛盾。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就是这些矛盾在儿童头脑中的反映。例如,当新生儿饿了的时候,就哭起来,积极地探索食物,这时跟他发生关系的客观事物就可能组成各种不同的矛盾关系。例如,母亲的乳头和母亲的指头在满足他的食物需要上,关系是不一样的,是有矛盾的,因此,在他的头脑里就产生不同的反映。也可能过些时候,要用牛乳代替母乳,这时儿童跟他的环境就产生了新的矛盾关系,这种新的矛盾关系也必然会在他的头脑中产生新的反映。因此,儿童心理的矛盾是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儿童不断积极活动中客观事物的矛盾,客观事物跟儿童主体的矛盾在儿童头脑中的反映。
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不但产生于儿童的活动中,而且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统一,也都是在儿童的活动中实现的。事实证明:7岁儿童如果继续留在幼儿园中,他在一定时候内仍保留学前儿童的心理特点,仍以游戏为主导活动,从而仍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的思维形式等等。儿童及时进入小学和在新的生活条件下从事正规学习活动以后,就能更快地实现着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或转化。
第二,所谓需要,也是一种反映形式。任何需要都是在一定生活条件下,即在一定的社会和教育条件的要求下产生的对一定客观现实的反映。需要这种反映和一般反映活动不同之处在于,需要是一种追求和倾向于某种事物的关系的体验,它是由个体和社会的需求所引起的反映和体验。
需要可以因个体的要求而产生。例如,由于口渴这一生理上的要求,就产生对于水的追求和倾向。由于求知欲这一心理的要求,就产生了对于书籍的追求和倾向。需要也可以因社会的要求而产生。
需要可以属于物质方面(如对水的需要),也可以是精神方面(如对阅读的需要)。而人的需要总是带有社会性的。
需要可以表现为各种形态,动机、目的、兴趣、理想、信念等等乃是需要的不同表现形式。
需要在人的心理活动中,经常代表着新的一面、比较活跃的一面,需要总是不断发展的,主客观的关系也在不断发展着,人的周围的事物变了,人的需要也就跟着改变。一种需要满足了,又会产生另一种需要。
第三,所谓心理水平或心理状态,是过去反映活动的结果。人们已形成的认识水平、心理特征,也就是一个人心理发展的水平或状态。从生理机制上说来,也就是已经形成的暂时神经联系系统,已经形成的动型。
已有的心理水平或心理状态,经常代表着人的心理活动中旧的一面,比较稳定的一面。
第四,新的需要和已有的水平或状态之间的对立的统一和斗争,构成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矛盾。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
(1)儿童心理上的新的需要和已有的水平或状态是统一的、互相依存的。这是因为,需要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水平或状态上产生的,换言之,需要依存于一定的心理水平或状态。例如,3岁的儿童,只有最初步的口头言语发展水平,因此,他只能掌握某些日常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愿望,来跟别人进行简单的言语交际,而没有掌握书面言语的需要。
反过来说,一定心理水平或状态的形成,也依存于儿童是否有相应的需要。例如,小学一年级儿童有了学习加减法的需要,才能逐步掌握加减法的运算。同样,只有儿童进入小学以后,有了掌握书面言语(阅读和书写)的需要,才会推动他努力去提高自己的阅读和书写水平。
(2)儿童心理上的新的需要和已有水平或状态又是互相斗争、互相否定的。这是因为:新的需要总是否定着已有的心理水平或状态,换言之,心理发展的水平或状态总是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要。例如,一岁半左右的儿童,在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词像“爸爸”“妈妈”“娃娃”“球球”“帽帽”等等以后,自己非常高兴,周围的人也很高兴,但是跟着这种水平的形成,就会产生新的需要。因为单靠这些简单的词,并不能满足他进一步交际的需要。当他对成人说“帽帽”的时候,并不能使人了解他是要戴帽子,还是要玩帽子,还是帽子上脏了。因此,就推动他进一步去学会一些简单的句子。
反过来说,一定心理水平或状态的形成,也就意味着原来的需要的否定。儿童进入小学以后,形成了从事正式学习的能力和习惯,因而,游戏不再像学前时期那样是他的主导需要了。这就是说,心理水平提高了,原来的需要也就逐步被否定了。在心理水平或状态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就会不断地产生更新的需要。
(3)在社会和教育的影响下,儿童的新的需要跟已有的心理水平或状态不断处于矛盾统一的运动过程中,这就推动儿童心理不断向前发展,这也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
第五,对于儿童心理发展来说,内部矛盾是它的内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根据。但是内部矛盾的运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一定的外因,教育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最主要的外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最主要的条件。辩证唯物主义在强调事物发展的内因的时候,决不把内因和外因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教育这个外因、这个条件是很重要的,但是要真正发挥它的主导作用,就必须考虑儿童心理发展的新的需要和已有水平之间的矛盾,就必须考虑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矛盾这个内因,内因是发展的依据。外因只有充分考虑了内因这个特点,才能调动儿童心理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就是说,外因离开了内因就无法起作用,更不用说主导作用,甚至会起反作用。因此,所有的父母和教师,为了更好地按照客观规律进行教育工作,就必须了解儿童,研究儿童,了解和研究儿童的个别特征和年龄特征。
遗传是一种生物现象,通过遗传,传递着祖先的许多生物特征。遗传的生物特征主要是指那些与生俱来的解剖生理特征而言,如机体的构造、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征等等。这些遗传的生物特征也叫做遗传素质。
研究遗传素质的物质基础和遗传规律的科学,叫做遗传学,这是在19世纪才发展起来的一门新的科学。
伟大的进化论者达尔文对于遗传的本质和规律还是很少了解的。第一个发现遗传物质的是奥地利的孟德尔(G.J. Mendel),他通过豌豆杂交试验,提出“遗传单位”的概念,并且总结出遗传定律。以后,德国的魏斯曼(A. Weismann)和丹麦的约翰逊(W.L.Johannsen),分别通过实验研究,提出“染色体一基因”的概念,认为:性细胞的染色体内含有一定数目的、占有一定位置的、按直线排列的遗传物质,它决定下一代的不同遗传性状,就叫做“基因”。再以后,由于细胞遗传学的发展,已经弄清楚各种生物生殖细胞的染色体的数目。例如,人的染色体的数目是23对,其中22对是常染色体,1对性染色体(决定性别的)。同时,由于生物化学的研究,进一步发现了“遗传信息”(或“遗传密码”)的概念,认为基因中的主要成分是一种叫做脱氧核糖核酸(简称DNA)的化学物质,它是贮存一定遗传信息或密码的单位,它通过一定的过程控制着蛋白质的合成,从而决定生物和人类千差万别的性状。现在的遗传工程就是在这种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育种技术。
(二)既不否认遗传的作用,也不夸大遗传的作用
一方面,应当承认,遗传素质是儿童心理发展的生物前提、自然条件,没有这个条件是不行的。例如,无脑畸形儿生来不具有正常脑髓,因而就不能产生思维,最多只能有一些最低级的感觉,如关于饥、渴的内脏感觉等。一个生来就是全色盲的孩子,就无法辨别颜色,更无法成为画家。而且,由遗传带来的解剖生理特征,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的特征,在儿童心理发展上是有一定作用的。例如,儿童自出生的时候起,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就表现出天然的差别;在产房中可以观察到那些出生几天的孩子,有的安静些,容易入睡;有的手脚乱动,大哭大喊。当然这些天然的神经类型在后天的生活条件下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在人们进行护理工作的时候,却不能不考虑到这些特点。又如,儿童生理发展的情况和特征(像青少年时期的性成熟和由此引起的两性差异),虽然不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条件,却是儿童教育上必须注意的一些起作用的条件。
研究也证明:有许多遗传疾病是直接与儿童智力低下有关的。例如,有一种“三色体病”,是在遗传过程中,第21对染色体上多了一条染色体,这种儿童一生下来就有躯体和智力上的缺陷,也叫做“先天愚”(大约占产儿中的1/650)。又如,有一种“苯丙酮尿症”,由于在遗传过程中,血液中缺乏一种分解苯丙酣酸的酶,以致损害中枢神经系统,造成儿童严重的智力低下。如果在6岁以前,通过饮食治疗(通过饮食降低苯丙酮酸),也可以使智力恢复正常。
另一方面,也决不夸大遗传这个条件。因为它只能提供儿童发展以自然前提和可能性,但决不能预定或决定儿童心理的发展。谁都知道:一个言语器官生来很健全的儿童,如果出生以后不与人类社会接触,就不可能学会说话,甚至不可能形成人的心理。所谓“狼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1920年10月9日,在印度米德那波尔地区的狼洞里,发现了两个“狼孩”。救回来以后,这两个孩子的行为完全和狼一样,白天睡觉,夜晚嚎叫,爬着走路,用手抓食。过了四年(约七八岁),才开始能讲一点话,智力约相当于正常婴儿的水平。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看到,尽管一个儿童生来听觉器官是健全的,但如果没有适当的音乐环境或音乐教育,就不可能成为音乐家,如果没有适当的外语环境或外语教育,就不可能学会外语。因此,父母和教师在教导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就轻率地诿罪于儿童的遗传素质,那是很不正确的。
总之,遗传在儿童心理发展上起着一定的作用,否认这一点是不对的。不过它只是一个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决定的条件。儿童心理向什么方向发展,并不决定于遗传,而是决定于环境和教育。
环境和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的决定作用《儿童心理学》朱智贤著,人民教育出版社
儿童的心理发展是由儿童所处的环境条件(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决定的。其中教育条件起主导作用。
(一)遗传只提供儿童心理发展以可能性,而环境和教育则规定儿童心理发展的现实性
例如,儿童虽然同样地生来就有健全的头脑和眼睛,但有的孩子可能读书识字,有的孩子可能目不识丁。如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子女失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又如,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同是属于所谓“不可遏制塑”的孩子,其中一个由于受到良好的教育,就可能比“强而平衡型”的孩子更守纪律些,而另一个由于受到的是比较差的教育,就可能使这个神经类型的一些弱点(如暴躁、放纵等等)得到发展。对动物进行的所谓“感觉剥夺”的实验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
两组同样的老鼠:一组从小饲养在形色丰富的环境里,一组饲养在视觉刺激缺乏的环境里。结果,在智力表现上,在脑细胞形态结构的发展上,后者都比前者差。谢切诺夫和巴甫洛夫根据反射论的观点,一致地指出环境和教育的影响在人的心理发展上起的决定作用。谢切诺夫指出:人的心理千分之九百九十九都是由人的生活条件决定的。巴甫洛夫也指出:人的行为,不仅受神经系统的生来特性所制约,而更重要的是决定于个体存在的时间内已经受到的或正在受到的那些影响,也就是决定于广义的教育和教学。
(二)社会生产方式是环境条件中最重要的因素
在儿童的环境条件或生活条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生产方式,即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儿童的心理发展起着根本性的决定作用。首先是生产力的发展对人的心理发展有巨大作用。生产力发展不但影响国民经济生活,而且影响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发展,从而也影响儿童智力的发展。在生产关系方面,也很明显。众所周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社会里,我国广大劳动人民的子女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就是少数能受教育的儿童,也广泛地受到半封建半殖民地意识的侵蚀,思想品质得不到健康的发展。1949年以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我国广大儿童有了进学校学习的机会,而且儿童的道德品质正在迅速形成,儿童的心理面貌起着根本性的变化。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儿童和青少年受“读书无用论”“打砸抢”的毒害,很多人智能得不到正常发展,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由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新的学习风气、优良道德品质正在恢复和发展,这也就为儿童心理健全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社会生活条件在儿童心理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常常是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教育来实现的。
(三)教育条件在儿童心理发展上起着主导作用
教育受社会性质的制约,它本身也是人的一种社会生活条件,从这一意义说来,教育和社会生活条件一样,也是一种环境影响。
但是教育又跟一般的社会生活条件或环境影响不同,它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它是由一定的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来对环境影响加以选择,组织成一定的教育内容(包括教材、设备等),并且采取一定的教育方法,来对儿童心理施行的有系统的影响。我国的教育就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把儿童培养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在我们国家里,托儿所、幼儿园有了很大的发展,小学教育在很多地方已经普及,因此,大多数儿童都在受着社会集体的教育。党和国家对儿童的希望和要求,主要是通过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来实现的。新一代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的提高,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形成,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培养,以及从事建设所必需的知识技能的掌握,主要是由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决定的。因此,我们说,教育在儿童心理发展上起着主导的决定作用。
(四)环境和教育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性条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机械地决定儿童心理的发展
辩证唯物主义一方面承认环境和教育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作用,同时又反对把环境和教育的决定作用作机械的、简单化的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决定论和机械论根本不同,认为环境和教育对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作用总是通过个体或主体的活动,通过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原因来实现的。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所指出的:“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谁都知道,我们不能强迫幼儿园的孩子去学习系统的数学,更不能学高等数学,因为这时儿童仅有关于简单数量的表象和概念,而不能掌握复杂的、抽象的数学知识。同样,我们用讲抽象理论的方法对小学低年级儿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一定不会有多少效果,因为它们还没有掌握那些高深的道德概念,当然无法理解抽象的道德理论。一个教师,如果不了解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状况,一味地强调教育的决定作用,而在所谓“教育的决定作用”不能实现的时候,不去虚心地考虑问题,反而急躁、埋怨,强调儿童不好,其结果必然会由于违背客观规律,而给儿童的教育工作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父母和教师为要使教育工作真正能对儿童心理发展起良好的作用,在教育方向确定以后,还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考虑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原因、内部矛盾以及教育跟这个内部原因、内部矛盾的辩证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遗传是先天的东西,环境和教育是后天的东西。先天的遗传是在生命出现以后才有的现象,它是物质运动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而且,前面说过,先天的遗传对一个儿童来说,只能提供发展的可能性,而不能决定发展的现实性,决定发展现实性的则是先天的环境和教育,教育起着主导作用。因此,从人发展的总体上可以说:先天来自后天,后天决定先天。在先天和后天的关系问题上,遗传决定论、环境决定论是错误的,同时,绝不能不分主次地加以并列、折中、调和,否则必然会陷入二元论和唯心主义。
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
我们承认环境和教育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决定作用,同时,又反对把环境和教育的决定作用作机械的那种简单化的理解。也就是说,一方面,应当承认环境和教育对心理的决定作用,因为心理是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由客观现实决定的;另一方面,也应当承认环境和教育只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外部原因(外因),亦即是外部矛盾。这个外部原因如果要对儿童心理发展起作用,就必须通过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原因(内因),亦即内部矛盾,才可能实现。离开了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环境和教育这个外因或外部矛盾就无法起作用或不可能很好地起作用。 那么,什么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呢?
关于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问题,目前还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一般认为:在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亦即在儿童不断积极活动的过程中,社会(包括广义和狭义的社会因素)和教育向儿童提出的要求所引起的新的需要和儿童已有的心理水平或心理状态之间的矛盾,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内因或内部矛盾。
这个内因或内部矛盾也就是儿童心理不断向前发展的动力。
第一,应当指出: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是在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的,亦即在儿童不断积极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离开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离开了儿童不断的积极活动,也就没有什么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可言。
—→新的需要(原有水平4) 环↑教 境|育 —→新的需要(原有水平3) 环↑教 境|育 —→新的需要(原有水平2) 环↑教境|育 —— 遗传(原有水平1)
儿童心理发展动力直观剖析图
从原有水平1到原有水平4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量变质变的过程,儿童心理正是以这种不断量变质变的形式得以发展的。
儿童从出生的那一天起,就不是消极地接受环境的影响,而是在不断的积极活动中反映客观现实——反映客观现象中的各种矛盾,反映客观现实和儿童主体之间的各种矛盾。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就是这些矛盾在儿童头脑中的反映。例如,当新生儿饿了的时候,就哭起来,积极地探索食物,这时跟他发生关系的客观事物就可能组成各种不同的矛盾关系。例如,母亲的乳头和母亲的指头在满足他的食物需要上,关系是不一样的,是有矛盾的,因此,在他的头脑里就产生不同的反映。也可能过些时候,要用牛乳代替母乳,这时儿童跟他的环境就产生了新的矛盾关系,这种新的矛盾关系也必然会在他的头脑中产生新的反映。因此,儿童心理的矛盾是儿童主体和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在儿童不断积极活动中客观事物的矛盾,客观事物跟儿童主体的矛盾在儿童头脑中的反映。
儿童心理的内部矛盾不但产生于儿童的活动中,而且矛盾双方的转化和统一,也都是在儿童的活动中实现的。事实证明:7岁儿童如果继续留在幼儿园中,他在一定时候内仍保留学前儿童的心理特点,仍以游戏为主导活动,从而仍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的思维形式等等。儿童及时进入小学和在新的生活条件下从事正规学习活动以后,就能更快地实现着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或转化。
第二,所谓需要,也是一种反映形式。任何需要都是在一定生活条件下,即在一定的社会和教育条件的要求下产生的对一定客观现实的反映。需要这种反映和一般反映活动不同之处在于,需要是一种追求和倾向于某种事物的关系的体验,它是由个体和社会的需求所引起的反映和体验。
需要可以因个体的要求而产生。例如,由于口渴这一生理上的要求,就产生对于水的追求和倾向。由于求知欲这一心理的要求,就产生了对于书籍的追求和倾向。需要也可以因社会的要求而产生。
需要可以属于物质方面(如对水的需要),也可以是精神方面(如对阅读的需要)。而人的需要总是带有社会性的。
需要可以表现为各种形态,动机、目的、兴趣、理想、信念等等乃是需要的不同表现形式。
需要在人的心理活动中,经常代表着新的一面、比较活跃的一面,需要总是不断发展的,主客观的关系也在不断发展着,人的周围的事物变了,人的需要也就跟着改变。一种需要满足了,又会产生另一种需要。
第三,所谓心理水平或心理状态,是过去反映活动的结果。人们已形成的认识水平、心理特征,也就是一个人心理发展的水平或状态。从生理机制上说来,也就是已经形成的暂时神经联系系统,已经形成的动型。
已有的心理水平或心理状态,经常代表着人的心理活动中旧的一面,比较稳定的一面。
第四,新的需要和已有的水平或状态之间的对立的统一和斗争,构成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矛盾。这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
(1)儿童心理上的新的需要和已有的水平或状态是统一的、互相依存的。这是因为,需要总是在一定的心理水平或状态上产生的,换言之,需要依存于一定的心理水平或状态。例如,3岁的儿童,只有最初步的口头言语发展水平,因此,他只能掌握某些日常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愿望,来跟别人进行简单的言语交际,而没有掌握书面言语的需要。
反过来说,一定心理水平或状态的形成,也依存于儿童是否有相应的需要。例如,小学一年级儿童有了学习加减法的需要,才能逐步掌握加减法的运算。同样,只有儿童进入小学以后,有了掌握书面言语(阅读和书写)的需要,才会推动他努力去提高自己的阅读和书写水平。
(2)儿童心理上的新的需要和已有水平或状态又是互相斗争、互相否定的。这是因为:新的需要总是否定着已有的心理水平或状态,换言之,心理发展的水平或状态总是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要。例如,一岁半左右的儿童,在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词像“爸爸”“妈妈”“娃娃”“球球”“帽帽”等等以后,自己非常高兴,周围的人也很高兴,但是跟着这种水平的形成,就会产生新的需要。因为单靠这些简单的词,并不能满足他进一步交际的需要。当他对成人说“帽帽”的时候,并不能使人了解他是要戴帽子,还是要玩帽子,还是帽子上脏了。因此,就推动他进一步去学会一些简单的句子。
反过来说,一定心理水平或状态的形成,也就意味着原来的需要的否定。儿童进入小学以后,形成了从事正式学习的能力和习惯,因而,游戏不再像学前时期那样是他的主导需要了。这就是说,心理水平提高了,原来的需要也就逐步被否定了。在心理水平或状态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就会不断地产生更新的需要。
(3)在社会和教育的影响下,儿童的新的需要跟已有的心理水平或状态不断处于矛盾统一的运动过程中,这就推动儿童心理不断向前发展,这也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动力。
第五,对于儿童心理发展来说,内部矛盾是它的内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根据。但是内部矛盾的运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一定的外因,教育就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最主要的外因,是儿童心理发展的最主要的条件。辩证唯物主义在强调事物发展的内因的时候,决不把内因和外因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说:“唯物辩证法是否排除外部的原因呢?并不排除。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教育这个外因、这个条件是很重要的,但是要真正发挥它的主导作用,就必须考虑儿童心理发展的新的需要和已有水平之间的矛盾,就必须考虑儿童心理发展的内部矛盾这个内因,内因是发展的依据。外因只有充分考虑了内因这个特点,才能调动儿童心理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就是说,外因离开了内因就无法起作用,更不用说主导作用,甚至会起反作用。因此,所有的父母和教师,为了更好地按照客观规律进行教育工作,就必须了解儿童,研究儿童,了解和研究儿童的个别特征和年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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