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什么样的工作场所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对于工作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还做出了以下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
截至2018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抽样调查的结果则显示,目前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病
2018-07-0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推荐于2017-12-1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