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野圭吾的《 我杀了他 》谁是凶手?
凶手是骏河。在骏河家有大量的纸箱,“我的房间勉强算是两居室,但这里还兼作穗高企划的事务所,再加上最近穗高总是带进一些奇怪的纸箱,搞得我的房间就像家电商店的仓库一般。
其实纸箱里的东西我大致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无非是些暗示着穗高前一次婚姻的各种生活物品。即使他再木讷,也清楚不该让新娘看到与前妻的情侣T恤、结婚照这些东西。
纸箱里还有他前妻快递给他的东西,她再婚的时候,那些会勾起她过去结婚生活的回忆的东西对她来说实在是种负担,所以招呼也没打便送到了他家。离了婚就是会这样呢,我回忆起穗高边苦笑边说出的这句话。”
这些东西里很有可能就包括和穗高常用的药罐相同的药罐,而一直被封存起来,保持着前妻指纹也是很有可能的。而这件最重要的证物也只可能是骏河才会拥有。
那么就清晰了,骏河在和香织一起走出准子家后,又回到了准子家,因为门没锁是很容易的。进去后取出一粒毒药,然后装进另一个药罐内。
在婚礼上他将药罐随手交给服务生时候,因为西口在面前不可能掉包,但是事后他一直积极询问穗高是否吃了药。
服务生说没找到穗高,只是放在了休息室的桌子上,这个情报只有骏河一个人知道。而进入休息室,将两个药罐进行掉包则是十分轻而易举的事情。
扩展资料:
简介:
著名剧作家兼导演穗高诚与人气女诗人神林美和子的新婚前夜,穗高诚的情人浪冈准子在穗高的庭院自杀,次日婚礼上新郎中毒死亡。
与神林美和子有不伦之恋的亲生哥哥神林贵弘在婚礼前收到要求他杀死穗高诚的匿名信并附送一粒毒胶囊。
穗高诚的助手兼经纪人,一直暗恋浪冈准子的骏河直之,参与了对浪冈准子尸体的处理,他对穗高诚怀有深刻的杀意。
曾与穗高诚保持长期秘密情人关系、现在是神林美和子责任编辑的雪笹香织,通过秘密跟踪知晓了浪冈准子的死并盗取了毒胶囊一粒。结尾并没有说出谁是凶手,留给读者去思考。
《我杀了他》全文没有第三人称的叙述,以神林贵弘、骏河直之和雪世香织三个人的第一人称轮流叙述,而且是全书叙事是按照时间顺序,并非同一时间的多角度叙述。
这种叙述方式的小说必须要厚道,即第一人称叙述的事情是真实的,表现的心理活动也是真实的,可以略去部分,但叙述部分不应有虚假成分。但对话应该是可以包含谎言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穗高诚死后,骏河直之和雪世香织的第一人称叙述最后都说我杀了穗高诚。可见他们两人主动都实施了可能令穗高诚致死的行为,无论最终穗高诚是否因为他们的行为直接致死。从后文可以知道,雪世香织故意让骏河直之送药,而骏河给神林写信夹带毒药都是已经表明了的两人主动实施的杀人行为。虽然也可能有没有写出的杀人行为,但已经表明的杀人行为都不是直接投毒。而神林贵弘的篇章里却没有说出“我杀了他”四个字,但明确表达了“至今,在我的视网膜依然深深烙着那家伙死于我所投的毒胶囊的那幕情景。”
看到有些吧友就以这点证明,因为三个人另外两个人没有直接投毒,至少文中没有说明他俩直接投毒。而神林却直接说了,他投过毒,而且亲眼看着那家伙死了。常理推断,他是凶手。
但文中香织自述说明,她座位靠前,没有看到穗高倒下死亡的一幕。按照常理推断,参加婚礼座位比较靠前的一般是和两位新人关系最密切的人以及地位比较高的人。香织是美和子的伯乐和朋友,又是美和子的上级的关系,理应坐在前排,同理作为美和子唯一的亲人的哥哥也没有理由不坐在第一排或者前排,应当无法看到倒下的新郎那一幕。
那他亲眼看到哪个家伙死于自己的投毒呢?后文爆料,准子在穗高家和骏河交谈后至骏河上楼期间曾经进来投毒,两颗毒胶囊就是那时候放在药罐里的。当时的神林贵弘在楼下,可能因为上厕所,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让准子得以进来且投毒(门没有上锁,在骏河回来时候,神林去开了锁后直接坐回沙发),而神林看到了却没有制止,事后也否认自己看到。原因应该是神林在穗高将胶囊扔掉后从纸篓里取出胶囊,而为了掩盖这个事实否认看到准子。事后为了确认胶囊是毒药,他买了奶酪鱼糕,并且用胶囊下毒喂食一只小猫,看到小猫毒发身亡才离去。他亲眼看到毒发身亡的那家伙,指的就是这只猫。
所以其实神林的叙述中没有明确自述:我杀了他!其实也就是明确说明神林没有采取杀人的行动,尽管可能怀有杀意。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药的问题。警方从美和子手里回收了9粒胶囊,之前穗高在家时候吃了一粒并且说了刚刚才吃过,即当天吃过两粒,美和子放入药罐传递给穗高的是一粒,算上瓶子里的9粒,正好是12粒,即应该是当天开封的新药,药瓶在被美和子装进手提袋之前没有被投毒。排除准子在药瓶内投毒的可能性。
准子有一盒新的鼻炎药,12粒胶囊。她将其全部灌入毒药放入瓶中——除了一颗药因为灌毒失败分成两半在瓶外,其余的被发现事后都是在瓶子里的。
根据证词,香织和骏河各取走一粒,准子自己吃了一粒,往药罐投入两粒,一共是五粒,其中香织的交上去了,骏河的寄给神林也交上去了,药罐里的那两粒被神林取走。投毒后喂小猫应该会消耗药罐里的毒药一粒或者两粒,不过不能确定两粒都投毒还是一粒投毒一粒被神林留下,这样看只有神林有嫌疑。
但香织和骏河离开准子家时候看了一眼药瓶里剩下六粒,**去取证时候发现瓶子内只有五粒了,这一粒只可能是骏河或香织在两人同时离开准子家后其中某一人拿走的。他们两个人依然存在嫌疑。
这样,有两颗毒药的去向不明,穗高就是死于其中一粒的。一粒被神林保存,还有一粒香织和骏河都有可能保存。
那我们来看他们投毒的机会吧。神林在与妹妹吃饭时候,应该已经知道了从纸篓里拿出的胶囊是毒药,他接过药瓶时候有机会投毒,但是妹妹就坐在面前,也没有叙述说妹妹去过厕所或者是什么,当然也可能是回家后投毒掉包的,我们先把这个可能性留着
然后就是香织和骏河,他们两人在婚礼之前没有接触过药罐或者药瓶,接触药罐的机会是在美和子交给香织,香织在美和子面前把药罐交给无嫌疑的西口,让西**给骏河,骏河打开罐子看了一眼,随手交给一个服务生,也是在西口的面前做的。从这个顺序看,无论是香织和骏河都没有可能把药丸掉包。
这么看,嫌疑好像只有神林一个人了。但是最后加贺拿出三张照片,上面是美和子的手袋,药瓶和药罐三件物品,并且说明上面有一个与本案涉案人员都不相同的指纹,而且这个指纹是沾在上面也不奇怪的,并且加贺查明了这个人是谁。如果是药瓶,上面有陌生人指纹显然是个疑点,因为药瓶开封后从药盒取出只被穗高、美和子和神林贵弘碰过。手提袋上面可能会有很多指纹(售货员,公车上碰到的等等),但是要查明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也不会是一个。再就是药罐了,上面有个与本案无关的人,而且这个人可以被轻易找到。那这个人就很显然只可能是穗高的前妻,因为说明了药罐是前妻买的。而她显然与此案无关,而且理所当然指纹会印到药罐上的。
但是等等,前妻已经离婚几年了,药罐又是经常要被穗高携带和触摸的东西,真的可能还保存着指纹吗,这样想的确不太可能。如果是一件不常用的东西保存着几年前触碰过它的人的指纹还比较现实。
那这个药罐上有穗高前妻指纹就很可疑了。但是前妻和本案毫无关系也根本未出场,所以不应怀疑她。那么还有谁可能拥有穗高前妻触碰过的而且和其常用药罐相同的呢。除了穗高本人,就只有骏河了。
在骏河家有大量的纸箱,“我的房间勉强算是两居室,但这里还兼作穗高企划的事务所,再加上最近穗高总是带进一些奇怪的纸箱,搞得我的房间就像家电商店的仓库一般。其实纸箱里的东西我大致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无非是些暗示着穗高前一次婚姻的各种生活物品。即使他再木讷,也清楚不该让新娘看到与前妻的情侣T恤、结婚照这些东西。
纸箱里还有他前妻快递给他的东西,听穗高说,她再婚的时候,那些会勾起她过去结婚生活的回忆的东西对她来说实在是种负担,所以招呼也没打便送到了他家。
离了婚就是会这样呢——我回忆起穗高边苦笑边说出的这句话。”
这些东西里很有可能就包括和穗高常用的药罐相同的药罐,而一直被封存起来,保持着前妻指纹也是很有可能的。而这件最重要的证物也只可能是骏河才会拥有。
那么事实就清晰了,骏河在和香织一起走出准子家后,又回到了准子家,因为门没锁是很容易的。进去后取出一粒毒药,然后装进另一个药罐内。在婚礼上他将药罐随手交给服务生时候,因为西口在面前不可能掉包,但是事后他一直积极询问穗高是否吃了药。服务生说没找到穗高,只是放在了休息室的桌子上,这个情报只有骏河一个人知道。而进入休息室,将两个药罐进行掉包则是十分轻而易举的事情。
事实至此,应该很明朗。凶手的名字就是骏河直之。从他的行为也可见他的杀意是最重的,因为香织只是把药交给骏河,有希望毒杀穗高的倾向,而骏河则直接写信威胁神林。
加贺说“这个指纹是沾在上面也不奇怪的”,美和子的指纹就不奇怪,而且神林贵弘也说美和子只是想摆脱和自己的不伦恋情,和谁结婚也无所谓。而且我看到最后总觉得加贺那句“凶手就是你”是对美和子说的
可是没有证据啊,更没有动机,而且文章这么写,就表示凶手就在那三个人之中,凶手是骏河直之最合理了,动机充分,手法也说得通。
不得不说,东野圭吾对胶囊的运用很巧妙,而本书最大的特色,就是到书的结尾也没有给出唯一的真相,真相需要读者自己去推理。从本书的字里行间明显可以看出,东野圭吾压根就不想指定明确的凶手。三人机会均等,从推理层面上来说,都是有可能犯案的。
首先是神林美和子的哥哥神林贵弘。他手里就算不计入和恐吓信一起送来的那粒胶囊,手里也还存有一粒胶囊。这一粒胶囊,到本书结局的时候,他都没有交出来。而他的作案机会,则是在美和子从美容院走向休息室的间隙,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以替换胶囊。从这个角度来说,神林贵弘既有动机,又有能力作案。
那么第二个人雪笹香织呢?她可以从浪冈准子家中再次偷出一粒胶囊,然后在自己保管药罐的时候偷偷替换。对第三个人骏河直之来说也是一样的,他也可以照样从浪冈准子家中再次偷出胶囊。
“无论谁是凶手都无所谓——”
那么,解答本书的关键问题在于,能否从小说给出的已有信息,确定唯一的凶手?如果能够确定,则这本书就只有唯一真相;如果不能确定,那这本书就是多重真相。让我们关注一下加贺在书末说的那几句话:“其实,在拍摄出的这几件东西里(美和子的手提包、药瓶还有药罐)有一件上面沾着一些身份不明人员的指纹。不是美和子小姐你的,也不是穗高的。可能是与本案无关的指纹把——搜查总部本来这么解释,只有我一个人发现了这些指纹属于何人。并且这个猜想得到了验证。其实也没有什么,那只是一个指纹沾在上面也不奇怪的人而已。刚刚听了各位的话,这个指纹之谜也得以解决了。”
毒胶囊是什么时候替换的?根据书中的推论,只能是在婚礼当天,放入毒胶囊的人都有可能留下指纹。那么还存在一个问题:放入的胶囊时用不用戴手套?不用。从加贺能够提取出指纹这一事实来看,凶手放入毒胶囊的时候并没有戴手套来避免留下自己的指纹。或许这种设定不算合理,但这既然已经成为书中的条件,所以姑且承认这一点吧。
不过,加贺话语中的模糊之处就在于:他说手提包、药瓶和药罐三件物品当中,有一件(注意,没指明是哪一件)上面沾着一些身份不明人员的指纹。让我们挨个分析:药瓶和药罐都放在美和子的手提包中,这种状态,从穗高诚把药瓶交给美和子之后就存在了。穗高诚是在婚礼前两天、他和神林贵弘见面的时候,当面交给美和子的。之后,药罐和药瓶都放在美和子身上,手提包、药瓶和药罐连为一体。
看了一下解谜篇(并非东野圭吾所撰),解谜篇认为骏河直之是凶手,用的不是替换胶囊,而是直接替换药罐的形式。药罐上留有的指纹是穗高诚前妻的指纹。不过个人觉得这应该只是其中一种真相。得出这种结论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指纹吧。因为书中提到的无关人员并不算多,顶多只有穗高诚的前妻、西口绘里、穗高道彦这几人。而从加贺本人的叙述中,也可以看出这些指纹是身份不明人员的指纹。综合以上考虑,只有穗高诚的前妻符合这个条件。
书中还有这样的话:
“他貌似非常忙,我就跟他打了声招呼,把药罐放在休息室靠近入口处。”服务生说。
书末也有这样的话:
“接过药罐的那个服务生说,就把它放在新郎休息室门口,你应该有机会偷换掉里面的药。”
就算骏河直之把药罐在衣兜里掉包,当时雪笹香织也会在场,她会看到骏河直之基本上没做什么手脚就把药罐给了服务生。然后服务生又放在休息室门口,这段时间才是凶手替换胶囊的好时机。不过,这样就没有办法确定到底谁是凶手了。
因为从加贺最后的言辞开始推论,仅仅能证明骏河直之替换了药瓶,不能证明他就一定替换了有毒胶囊!如果我是骏河直之,我就说这么辩解:我担心雪笹香织会对骏河直之下手,所以事先准备好药罐,药罐里面放入真正的药,等到雪笹香织把药瓶给我的时候,我就趁机替换整个药罐,然后再递给服务生。
必须承认,这种说法不太讲得通,但若真要这么说,加贺也无可奈何。而服务生把药罐放在休息室的时候,雪笹香织就有机会替换胶囊了。这么说也是讲得通的,因为雪笹香织很可能在看到骏河直之没有替换药罐的情况下,才决定自己动手(骏河直之替换药罐的手法比较隐蔽,藏在衣袋里,又迅速交给服务生,雪笹香织很可能认为骏河直之没有动手脚,于是她慌了)。所以雪笹香织仍然有可能是凶手!
而神林贵弘犯案的手法前面已经说过了,所以就算看完解谜篇,根据书中提供的条件,这个案子照样是悬而未决啊。
最后做一个总的分析(按照时间顺序罗列三人可能犯案的时机):
对神林贵弘来说,他存在的状态有替换胶囊(S1)和未替换胶囊(S2)两种。
对骏河直之来说,他的状态有自己携带的药罐中是毒胶囊(J1)和自己携带的药罐中是普通治鼻炎的药(J2)两种。
对雪笹香织来说,她的状态也照样有替换胶囊(X1)和未替换胶囊(X2)两种(此人最后才有可能在休息室的时候替换胶囊呢)。
那么我们把三人的状态串在一起,默认所有毒胶囊无区别,就可以推演出所有的可能性(根据书中条件,X1和J1是互斥的,即骏河直之和雪笹香织不可能同时偷浪冈准子药瓶中少掉的那一粒毒胶囊):
1:S1J1X2模式。按照时间顺序,凶手应该为骏河直之。
2:S1J2X1模式。按照时间顺序,凶手应该为雪笹香织。
3:S1J2X2模式。这种模式下,穗高诚不会被杀,与真实情况不符,排除。
4:S2J1X2模式。按照时间顺序,凶手应该为骏河直之。
5:S2J2X1模式。按照时间顺序,凶手应该为雪笹香织。
6:S2J2X2模式。这种模式下,穗高诚不会被杀,与真实情况不符,排除。
经过层层排除之后就会发现,在骏河直之一定会替换药罐的条件下,神林贵弘无法杀死穗高诚,他也不太可能在之后去休息室重新替换胶囊(他并不知道服务生把药罐放在了什么地方,而如果有读者一定要认为之后神林贵弘偶然去休息室,又看到药罐并且替换胶囊的话,我只能说这种概率太小了,个人并不赞同这种小概率事件会成立。当然,如果有读者一定要把这种可能性考虑进去,那么神林贵弘当然也有可能成为凶手,不过在本文中就不展开讨论了)。所以,这桩案子最后还是骏河直之和雪笹香织的罗生门啊——一半对一半。
证明结束
我认为凶手是神林贵弘。
首先动机很充分,尤其是当美和子把药罐忘在洗手间去拿的时候,神林贵弘拿着药瓶想到美和子的药和穗高诚放在一起也很不开心,只有他最明白美和子的想法什么的了。
其次,按照毒药的去向来看,神林贵弘还有一颗没有交出来,剩下一颗是浚河或者香织拿走。
那么穗高诚吃的毒药就是这两颗的其中之一。
神林贵弘明明知道只要再拿出一颗就可以证明自己无罪,他为何没有拿出。
再者,加贺拿出的三个照片:手提包,药瓶,药罐。首先手提包可以排除。药瓶的话正常指纹应该就只有穗高诚,美和子,西和,神林贵弘。但是在药瓶下药的话中毒的概率不高也不会那么快。而且一有不妥的指纹就会被发现。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药罐。药罐本应该出现的指纹应该是:穗高诚,美和子,西和,浚河,香织,和前妻。
神林贵弘在描述中是没有接触药罐的,尤其他自己辩解他没有受到威胁而下毒。
所以如果药罐出现他的指纹,他是嫌疑人指纹出现不出奇,但出现在药罐就奇怪。
所以我觉得神林贵弘应该就是美和子从美容室去休息室的时候把毒药放进药罐,并假装遇到西和,制造时间的误区。
下文说浚河换药罐,唯一不合理的就是:药罐的指纹。是的,和评论质疑的一样。浚河换药罐的时间点也只能在美和子从美容室去休息室,还有西和将药罐交给他,他放进口袋一下子,还有休息室入口处。但这三个时间点药罐都不可能留下美和子的指纹。
没有美和子的指纹想必会立刻引起注意。
文章并没有写二人出电梯之后的行动,诚然香织也可以折返去多偷一粒,但可能性不大:首先是香织之前没有意识到门把上的指纹可以看出她缺乏消除痕迹的意识,应该没有办法不留下任何痕迹重新回到公寓偷取胶囊;其次香织没有任何折返多偷一枚胶囊的逻辑目的,原文的心理活动提到她本来就只是打算给持有毒胶囊的骏河创造机会,从在准子公寓偶遇之时起就不准备自己下手了。但骏河不一样:首先他有手套而且懂得消除痕迹;其次他有目的——用多偷的胶囊替换整个药盒。综上,“骏河在离开公寓后折返多偷了一粒胶囊”这个说法是可行的。
如果说还是实在无法信服,那么就再来看看原作里的几个重要的小细节吧。
“我听穗高说过,他在上一段婚姻里,和前妻买了一对相同的小药盒。”
“‘我们也走吧。’我对雪笹香织说道。
‘你先去吧。等新郎那边的客人入座后,我再进去。’”
“我盖上盖子,放进口袋,环视周围。正好有一个服务生从身旁路过。我叫住他,说:‘麻烦你把这个交给新郎。’然后将小药盒给了他。”
“我和几个熟人一起向教堂走去,途中正好碰到我托付小药盒的那个服务生。”
以上全部出自骏河直之之章。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存在一个和穗高持有的药盒一模一样的药盒,并且上面有前妻指纹,这一点只有骏河一个人知道(暗示最后加贺照片上的药盒为已经被骏河替换的穗高前妻的药盒,并且只有骏河听得懂),并且从穗高前妻的东西被各种堆在骏河家中可以得知骏河完全有机会得到这个一模一样的药盒;
2、从香织(确切地说是西口)处得到药盒后,骏河打开看了一眼后放进了口袋,这里是重点!很有可能这里再次拿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掉包了,因为骏河并不能确定会再次遇到同一个服务生并且得到药盒被放到新郎休息室门口的情报。把原本的药盒A放进口袋拿出一模一样的放有毒胶囊的药盒B,旁边没有人看得出来;
3、骏河在将药盒托付给服务生后并没有与香织等人一同行动,因此香织在当时并不知道“药盒被置于新郎休息室门口”这一情报,也就是说,香织这个时候根本不知道药盒在哪里!所以香织替换新郎休息室门口的药盒里的药的可能性很低。
综上,骏河将掉包后的毒药盒交给服务生,服务生放到新郎休息室门口,之后直到穗高服用这颗毒药期间并没有其他人动过手脚,服务生接过毒药盒的那一刻已经注定了穗高的终结。
而那颗毒胶囊正是骏河在和香织分开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回公寓,从剩下的六颗里又偷走的那一颗。
个人认为,这个过程是最自然、最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