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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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5 · TA获得超过408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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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重点举措,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担负着重要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检察机关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保全会精神落地生根结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
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决定》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提供了制度保障。检察机关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深化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天津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促发展、惠民生、上水平—推动万企转型升级”、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建设美丽天津等重大部署,开展一系列司法调研服务活动,制定实施了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惩治腐败促廉政、强化监督促公正、化解矛盾促和谐等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平安建设、民生改善、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天津自贸区方案正在等待国务院最后批准,我们要积极做好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找准检察机关服务自贸区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要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全会对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日前,中央正式批准最高检成立新的反贪总局,着力打造中国特色反腐败专门机构。在此之前,天津市检察院已经进行了探索,撤销了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成立职务犯罪侦查局,增强查大案办要案的能力。下一步,我们要积极应对职务犯罪系统化、区域化、家族化、群体化等新趋势,统筹运用提办、交办、改变管辖和区域联动办案等方式,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决定》强调,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着眼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细化了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任务,部署了许多新的重大改革措施。天津已经被确定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地区,我们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扎实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坚持严格司法、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要大力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实施。
要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决定》提出,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队伍建设始终是根本。近年来,天津市检察院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建设这个关键,突出政治标准,采取轮岗交流、三级院交叉任职等方式,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安排到适合的岗位上去,院级和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显著加强。我们改革人员招录制度,在全市率先实行全系统新进人员由市院统一招录,严把入口关。组织开展天津检察精神大讨论活动,提炼出以“忠诚为民、依法监督、务实创新、公正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天津检察精神。每年举办天津检察讲坛、天津检察论坛,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我们要按照四中全会关于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大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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