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急!盼好心人回答!分不是问题啦......
在上海长宁区的一家私营公司上班二年多了,签了三份合同.第一份合同是2009年3月20至2010年3月19(三个月试用期)职位是:技术员第二份合同是2010年3月26至20...
在上海长宁区的一家私营公司上班二年多了,签了三份合同.
第一份合同是2009年3月20至2010年3月19(三个月试用期) 职位是:技术员
第二份合同是2010年3月26至2010年3月25 职位是:售前工程师
第三份合同是2011年3月28至2012年3月27 职位是:售前工程师
第一份和第二份合同签的公司名称是 XX公司
第三份合同公司名称是 XX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改名了)
最近跟公司发生了不遇快的事情。所以不想干了。
这次部门统一调薪,就我一个没有调,心里不平衡呀。
其实后两年我虽然跟公司签的职位是售前工程师(通过考取相关领域的一些证书升职),
但公司并没有安排其职位相应的工作内容,而我还是像技术员一样什么事都做(维修机器,
送货,只是工资比技术员稍高点),因此领导们认为我没有体现出价值所以没有调.
1.领导说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售前工程师的职责,小公司嘛安排你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是否有权力拒绝做技术员的活(维修,送货等事),
要求按合同职位工作(这里有没有劳动法的明文规定?)
2.如果公司给我安排售前工程师的职务,他们会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把我辞掉,因为我毕竟是一直在做售后工作,我要怎么去应对?
3. 因为在上海,我又是外地人,偶然发现公司在(2009年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给我交综合保险!是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员工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并可以申请经济补尝金(N+1),还有就是这期间公司名称变更过是否对我有影响。(我是否有跟公司解散除合同的权力,并申请经济补尝金)如果这样可以我该怎么去做,流程是什么?是否直接到劳动保障中心去仲裁还是......
希望有好心人帮我解答所有疑问,分不是问题。
真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但是看到上海高院以前的案例,只能补交,不能申请经济补偿。我有点心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可以看出,上海高院的该意见实际上是放宽了对用人单位的管制,减少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机会。
(二)未足额、未及时缴纳的法律责任是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缴
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缴差额部分。 展开
第一份合同是2009年3月20至2010年3月19(三个月试用期) 职位是:技术员
第二份合同是2010年3月26至2010年3月25 职位是:售前工程师
第三份合同是2011年3月28至2012年3月27 职位是:售前工程师
第一份和第二份合同签的公司名称是 XX公司
第三份合同公司名称是 XX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改名了)
最近跟公司发生了不遇快的事情。所以不想干了。
这次部门统一调薪,就我一个没有调,心里不平衡呀。
其实后两年我虽然跟公司签的职位是售前工程师(通过考取相关领域的一些证书升职),
但公司并没有安排其职位相应的工作内容,而我还是像技术员一样什么事都做(维修机器,
送货,只是工资比技术员稍高点),因此领导们认为我没有体现出价值所以没有调.
1.领导说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售前工程师的职责,小公司嘛安排你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是否有权力拒绝做技术员的活(维修,送货等事),
要求按合同职位工作(这里有没有劳动法的明文规定?)
2.如果公司给我安排售前工程师的职务,他们会以不能胜任工作的理由把我辞掉,因为我毕竟是一直在做售后工作,我要怎么去应对?
3. 因为在上海,我又是外地人,偶然发现公司在(2009年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给我交综合保险!是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员工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者并可以申请经济补尝金(N+1),还有就是这期间公司名称变更过是否对我有影响。(我是否有跟公司解散除合同的权力,并申请经济补尝金)如果这样可以我该怎么去做,流程是什么?是否直接到劳动保障中心去仲裁还是......
希望有好心人帮我解答所有疑问,分不是问题。
真的非常感谢大家的回答!但是看到上海高院以前的案例,只能补交,不能申请经济补偿。我有点心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可以看出,上海高院的该意见实际上是放宽了对用人单位的管制,减少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机会。
(二)未足额、未及时缴纳的法律责任是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缴
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未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补缴差额部分。 展开
10个回答
展开全部
楼主思维方式很有条理,其实你自己讲的很多已经是答复了。
1. 公司自主安排职务和岗位,法律对此深入内容没有规定的非常详细,所以你公司有权对你的岗位或名称做统一安排,合法有效。
2. 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并且是合理的,法律没有禁止。所有上班族都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既然公司已经决定要辞人了,再补功课也未改能挽回,所以还是不要应对了。
3. 未缴保险是违法的,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补缴仲裁,并且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获得3个月的赔偿金,仲裁局会支持的。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法律效力。
1. 公司自主安排职务和岗位,法律对此深入内容没有规定的非常详细,所以你公司有权对你的岗位或名称做统一安排,合法有效。
2. 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并且是合理的,法律没有禁止。所有上班族都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既然公司已经决定要辞人了,再补功课也未改能挽回,所以还是不要应对了。
3. 未缴保险是违法的,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补缴仲裁,并且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获得3个月的赔偿金,仲裁局会支持的。公司变更名称不影响法律效力。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但是看到上海高院以前的案例,只能补交,不能申请经济补偿。我有点心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沪高法[2009]73号),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基本义务.
中国的文字艺术真是博大精深呀......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有几点需要说明。
第一,第一份合同属于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期间3个月,公司会帮试用期合同员工缴纳医疗保险。但是像你说所的综合保险是要等你拿到正式合同后,上交自己的户口本和一些资料给用人单位,才给你交综合保险,里面包括,医疗,生育,失业,养老,还有住房公积金。
第二,公司给你签订第三份合同时候已经改名,也就是你之前的合同期已经不属于现在的公司资料里。也就是所你签的合同是根据你和用人单位一致来计算。
第三,你在公司合同上是写明售前工程师一职位,你是否没有做售前工程师的任何事情,如果你是售前工程师的工作,但是从来没有做过这个职位的事情,一直做不是售前工程师的事情,你可以去劳动保障部去举报。与合同职位不符合,如果你在做售前工程师的事情在做别的事情,只能说老板太黑,你可以选择跳槽。
有一点的事,如果你是没有和公司走正常路径离职,你的一些保障,如住房公积金等,将无法取得,应为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离职证明。还有要知道用人单位会用各种办法让员工自行离职,这样他就不用赔偿,赔偿的特点是,员工有工作能力,没有做出任何另公司损失的事情,(也就是四肢健全,能够担任公司里面的的职务)用人单位把员工劝退,将其裁掉,用人单位会补偿你所说的N+1赔偿。
总之,和用人单位谈劳动法,我们小员工不行的,你要么自己离职寻求更好的发展,要么受罪,期待哪天把你劝退,拿钱走人。
给分吧,手都酸了
第一,第一份合同属于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期间3个月,公司会帮试用期合同员工缴纳医疗保险。但是像你说所的综合保险是要等你拿到正式合同后,上交自己的户口本和一些资料给用人单位,才给你交综合保险,里面包括,医疗,生育,失业,养老,还有住房公积金。
第二,公司给你签订第三份合同时候已经改名,也就是你之前的合同期已经不属于现在的公司资料里。也就是所你签的合同是根据你和用人单位一致来计算。
第三,你在公司合同上是写明售前工程师一职位,你是否没有做售前工程师的任何事情,如果你是售前工程师的工作,但是从来没有做过这个职位的事情,一直做不是售前工程师的事情,你可以去劳动保障部去举报。与合同职位不符合,如果你在做售前工程师的事情在做别的事情,只能说老板太黑,你可以选择跳槽。
有一点的事,如果你是没有和公司走正常路径离职,你的一些保障,如住房公积金等,将无法取得,应为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离职证明。还有要知道用人单位会用各种办法让员工自行离职,这样他就不用赔偿,赔偿的特点是,员工有工作能力,没有做出任何另公司损失的事情,(也就是四肢健全,能够担任公司里面的的职务)用人单位把员工劝退,将其裁掉,用人单位会补偿你所说的N+1赔偿。
总之,和用人单位谈劳动法,我们小员工不行的,你要么自己离职寻求更好的发展,要么受罪,期待哪天把你劝退,拿钱走人。
给分吧,手都酸了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浪费了您宝贵的时间打了这么多字。我们在上海的外来人员只有综合保险,我现在的公司像您所说的公积金等其它都是没有的。您的第二个观点我不能认同,虽然公司已经更改名称(劳动法规: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但是我还是要感谢您的回答。至于加分,看能不能通过其它方式给您加分......
追答
哥们,告诉你吧,和用人单位玩,法律你玩不起,你没有钱,也没有地位。现在这个社会是那么腐朽。总之,工作不爽把他给炒了,重新找呗,钻空子,寻求法律漏洞,在百度贴吧是不行的。真想寻求发女援助,我建议你到意法网,里面有在线律师,希望能够帮助你,因为你的分太诱惑人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如果前面三个月没有给你买保险,而後面有买,则你不能以此要求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你只能要求补缴。如果後面也没买,你可以被迫辞职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更名没有影响。至作内容,没有规定工作职责你很难界定,建议你与公司协商解决工作职责的问题和加薪的问题。如果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并作出N+1的补偿。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的意思是能不能通过第三点(试有期没有交金)直接去申请仲裁,直接解除合同,要公司给我补偿金,反正也不想干了。我不需要补交。
追答
你要去仲裁的话可以任何理由,但理由不成立仲裁不会支持。建议你按正常手续提出辞职。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 随便一点钱 应该能解决这个问题 毕竟很多人都是冲着积分来的 回答的答案肯定有些不是很周到的地方 而且到处粘贴复制 也不一定是你想要的结果 找个律师谈一下 这样是最好的 现在劳动法挺严格的 应该会有办法解决你的问题
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你的建议我会考虑......
追答
恩 毕竟这玩意不是很好解决 在这也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是吧 还是找个律师最好 不懂的都可以问的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去上海的劳动仲裁,不用请律师。针对你第三点的情况通过仲裁一般可以得到满足,公司若不搭理,则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更多追问追答
追问
谢谢!我想请问一下,因为仲裁时效是一年吧。第一份合同是2009年签的。仲裁时效会不会过了?还有公司已经更名了。会不会对我有不利。
追答
不会,你现在又没辞职,即使辞职了,只要没超过一年就可以。仲裁时效从你离开工作的那天开始算起,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94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