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其实,“客观事物”是复杂多面的。所谓“两面性”只是我们一种观察事物的方法。也就是说:任何事物,我们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所谓“两面性”,仅仅是说:至少是从正反两个角度(或:方面)去看。“圆角”,我们刻画为360度,还可以不可以再细分呢?——当然可以!你问的这个问题,道理也是一样。
举个例子!比如:“手”,是一个整体。将“手”伸直伸平。从上下(或:正反)的角度观察,我们可以分为“手心”、“手背”两面。
如果换一个角度,从手心、手背各自的在手的活动中所担负功能的角度来观察,手心和手背也各有两面性。
楼上那个“把一个人劈开两半……”的例子是错误、荒诞的。当说“事物”存在“两面性”的时候,那“事物”必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中自身蕴含的“两面性”。而不是人为的机械地割裂的"两半"。
举个例子!比如:“手”,是一个整体。将“手”伸直伸平。从上下(或:正反)的角度观察,我们可以分为“手心”、“手背”两面。
如果换一个角度,从手心、手背各自的在手的活动中所担负功能的角度来观察,手心和手背也各有两面性。
楼上那个“把一个人劈开两半……”的例子是错误、荒诞的。当说“事物”存在“两面性”的时候,那“事物”必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中自身蕴含的“两面性”。而不是人为的机械地割裂的"两半"。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