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两人投资为150万开的公司,但公司注册资为200万我是法人。现在公司经营不下去。公司欠我700万元。

现在卖公司另一股东又不签字,马上要发的工资房租水电他又不出钱,法人怎么办?... 现在卖公司另一股东又不签字,马上要发的工资房租水电他又不出钱,法人怎么办?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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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找东西看看呢
2011-08-14 · 超过3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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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一般都是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的。
  像你这样的情况,你与公司应该分开来看待,这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你这里面的关系有点多啊
  1、注册资本为200万,你们两个人才出资了150万,另外50万呢?谁没有出?去看下当时注册的时候“公司章程”,看下对于这样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2、公司欠你个人700万,该700万元就是公司的外债了,你有保存相关的证明文件什么的吗?你咨询下你们当地的律师,看下怎么要债吧?
  3、这个是借用别人的,懒的打字了!!不好意思!
  如果公司的章程中没有对股权转让的规定,即可适用《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所以针对你朋友的情况,他应该书面通知另外的那个股东关于转让股权的事情,包括转让的价格。如果那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即视为同意转让。如果答复不同意,在他应该购买你朋友的股权,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的转让。
  所以,你的朋友可以先找好买家,然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上述程序。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你的朋友能够举证证明上述情况,他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公司。
syt251681107
2011-08-14 · TA获得超过537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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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没找到合适的人~能撤出来,赶紧了~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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