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业化的为什么教育不能产业化
教育究竟能不能产业化?教育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与私人产品相同的属性,比如这种产品的消费也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排他性,并且,受教育者可以通过教育得益,例如增加工资收入、提高社会地位、获得精神享受等,其教育花费也就等同于私人的一种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具有商品属性,可以定价,可以买卖。但是,教育同时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社会公益性。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可以获得个人的种种直接收益,但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无疑可以给全社会带来广泛的收益,包括生产力的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等。正是教育消费的这种溢出效应,也就是公益性,所以,经济学把教育定义为“准公共产品”,而不是私人产品。这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共识,成为世界所有国家主要由政府举办教育事业的最重要的理论根基。 199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首次世界教育大会,大会一致认为“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教育不是经济的一个分支。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我们认同这样的认识。事实上,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自己的国民实行完全的教育产业化政策;政府对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教育产业成了盈利性产业,经济效益第一;学校成了学店,利润第一;教师成了店员,创收第一;学生成了顾客,有钱第一;知识成了商品,畅销第一,那么,我们的教育将走向何方?我们的社会又将走向何方? 当然,就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而言,有一部分是可以推向市场或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的。例如,高校后勤的相当一部分可以而且应当实施市场化或准市场化的改革;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应当通过市场来进行;学校依法向社会提供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各种咨询服务等可以是非盈利性的,也可以是盈利性的,但所有这些都不是教育本身的产业化。一个例外是,对外国留学生的教育可以实行准市场政策,因为他们不是本国的纳税人。 而教育产业化论者却主张把教育推向市场,用经济规律或产业运行规律支配教育的发展;他们鼓吹用办企业的方法办学校,怂恿学校追求利润以求生存和发展。虽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未提出教育产业化,但是,近些年来教育产业化的空气在不少地方一直比较浓,并且事实上或多或少地成为了这些地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指导和政策取向。这种状况对教育造成的“器质性内伤”已经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