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他们给我的告知书上说我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罚款200元并扣6分,有这么严重罚的吗?(春节的时候贴的福字,洗车的时候没有洗干净的一点,而且当场我就刮掉了.)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是: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所以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遮挡车牌,按法律规定,应罚款20-200元,扣6分。
扩展资料
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若发生上述违法行为,驾驶人可被处以罚款记分处罚。其中,机动车遮挡号牌将处以200元罚款,扣6分;不干胶、油漆对车辆号牌进行编造、改造的,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2000元到500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从根本上治理这些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有必要进一步完善驾驶人记分制度,通过提高违法记分分值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严格的教育管理。
针对社会关注和群众呼声,公安部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123号令提高了对上述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威慑和惩处力度。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参考资料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定南交警连续查处2起故意遮挡号牌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泰州市人民政府-交巡警专项整治遮挡车牌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不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
2024-11-04 广告
依据此款规定,对你的处罚明显偏重。因为号牌并不是你有意以其它方式遮掩,而是春节时的对联没有洗净,不存在主观故意。
如果你对本处罚不服,可以向作出处罚的上级管理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更改或撤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