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规划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人才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全市目标任务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秩序。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人事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培训机构;指导市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王娟:局长、党委副书记,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尹金来: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吕成鹰:党委委员、技师学院院长,负责江苏盐城技师学院行政工作,分管职业能力建设处、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
唐 宏: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规划财务处、公务员录用和职位管理处、公务员考核奖励处、劳动关系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和信访稳定工作。
汤习成: 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农民工工作处、劳动关系处、市劳动监察支队工作。
顾正钧: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市外国专家局、专家和国际合作处、农民工工作处、苏北农村人才市场、市劳动就业中心工作。
顾红榜: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工作。
孙 伟: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公务员培训和监督处、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办公室、市公务员培训中心工作
邱文广:党委委员、专门办副主任,负责市专门办日常工作,分管军官转业安置处、市转业军官服务中心工作。
陈吕生:党委委员、苏北农村人才市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苏北农村人才市场日常工作,分管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
孙德玲:副调研员,分管工资福利处工作,协助分管公务员录用和职位管理、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
颜跃进:副调研员,分管调解仲裁处、信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明创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分管劳动保险和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