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社村的行政规划
自蔡登瀛于南宋嘉泰四年(公元1204年),从福建省莆田县迁此置居以来,先后隶属于海丰县、陆丰县,主要经历了几个归属阶段:
一、博社乡
始称“东岐堡”,旧称“桥头旧社”,宋末改为“博社”,俗称“北輋”,亦称“白輋”(据乾隆十年王之正编修的《陆丰县志》),还称为“博华村委员会”、“爱社生产大队”等名字。旧时,博社是甲子所的第一大乡,也是甲子所十八社之一。至今流传下来的话是,人们都说“我们的祖先是广东省惠州府陆丰县甲子所东岐堡桥头旧社人”,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博社一直隶属于甲子。但到了1957年,从甲子划出甲西、甲东,博社才从甲子析出隶属于甲西,一直至今 。
而甲子之名始见于西汉,属荆楚;秦代划为南海郡博罗县所属。 汉文帝曾遣陆贾大夫越巡甲子门之说;三国时,孙权曾派卫温将军帅师进驻闽海、琉球而驻过甲子门。 甲子一直属于南海郡之博罗县;至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才析出博罗县置海丰县,隶属于东官郡海丰县; 隋朝,海丰县属循州,甲子隶属海丰; 唐朝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又从海丰县析出隶属安陆县(县衙在今大安镇环珠寨);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废安陆县而并入海丰县;唐天宝元年,海丰升为海丰郡;唐乾元元年,撤郡复为海丰县; 五代,海丰县隶属于正州;宋天禧四年,海丰县属惠州; 元代,海丰县属惠州路; 明朝,海丰县属惠州府,嘉靖四年析龙溪六图之地置潮之惠来县而海丰尚存兴贤、杨安、金锡、石塘、坊廓、石帆、吉康等七都; 清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清政府又把海丰县所属的七个都中的“坊廓”、“石帆”、“吉康”三都析出,择旧安陆县的“陆”及海丰县的“丰”字为名,建置陆丰县(县署设在东海窖之旧寨城)。位处石帆都的甲子所于此隶属陆丰县,一直至今。 随县所属,甲子在辛亥革命前隶属于惠州府;民国三年,甲子隶属于广东省潮循道(设于汕头);民国廿五年,属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9月解放,隶属于东江专区; 1952年3月,属粤东行政区; 1956年12月,隶属于惠阳专区; 1958年冬,又从惠阳析出而划入汕头专区; 1984年,又从汕头专区析出而划归惠阳地区; 1988年,在海丰县析出汕尾镇建汕尾地级市,又从惠阳地区析出而划归汕尾市,一直至今;同年从陆丰县析出河田、河口、水唇、新田等地设置陆河县; 1996年,陆丰撤县设县级市,改名陆丰市。
二、甲子门,因港口有大石壁立,上下各有六十块半露半沉的石(礁)排列如门,与天干地支六十甲子之数相符而命名为“甲子”。宋、元之际,因战乱导致“北向南迁”,福建及中原一带人民便搬迁来此聚族而居。明初已形成颇具规模的市镇。为防御倭寇海盗,明朝洪武二十七年继碣石置卫之后亦在甲子设所,千户盛玉筑甲子所城,“守御千户建雉堞城楼,撤毁顺济桥堵寇,增屯兵几百,筑墩台布兵防”(据《惠州府志》),可见甲子是一个古老、发达较早的海防重镇。民国时期,曾有区、镇建制;解放初期,为第五区;1957年,划出甲西、甲东后,定为县直辖镇;1958年改为镇人民公社;1980年10月,成立镇人民政府。
三、甲西,因地处于甲子镇之西,故名“甲西”。民国期间,甲西隶属于甲子,曾建过甲西乡;解放初期,划为第五区;1951年与甲东并为第八区;1956年改为两城区;1957年撤区并乡为甲西乡;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1984年3月废社设区;1986年冬撤区建乡;1996年,甲西撤乡设镇。
四、1957年,博社乡隶属于陆丰市甲西镇,一直至今。
2023-06-1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