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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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剑629
2016-06-02 · TA获得超过113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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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至今,我国仅有屈指可数的48家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牌照,究其原因有二,其一,对于医药企业来说硬件、技术和电子商务人才以及百万计的资金投入是实现自建B2B模式(企业间交易)或B2C模式(网上零售)电子商务平台的屏障;其二,医药产品的特殊性,国家的监管向来十分严格,对医药电子商务设置了高准入门槛;
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报道称,目前全国共有159家企业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其中能够向消费者直接销售药品的网上药店有101家。据相关介绍,为了逃避监管,大量境内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将服务器设在境外,而人员在境内活动。鉴于上述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上非法售药行动,力求消除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盲区,进一步净化网上售药环境,遏制网上售药中的违法犯罪势头。
即使企业拥有和合法的电子商务网站,这种各自为战平台,无法最有效的调配企业资源以应对市场信息变化,往往会形成相对封闭的“信息孤岛”,严重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是将上游生产企业,下游经营企业,直至终端医院和药店以及消费者这一完整医药产业供应链结合于同一系统平台之上,通过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办公(业务管理)自动化等功能的全面集成,实现面向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院及药店以及消费者的实时信息共享与信息交互的系统功能,从而打破企业各自为战的“信息孤岛”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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