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45万元=肆佰伍拾万零肆仟伍佰元整。
中文金额数字大写分别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圆)、角、分、零、整(正)”。(“柒”在当时作为“漆”和“桼”的异体字,后来出现分化,将“柒”定为数字“柒”的大写,“桼”并入“漆”定为“刷”的意思。)
大写数字历史起源:
一说:
明朝初年,一起涉及12名高官,6个部的左右侍郎的重大“郭桓贪污案”,就是利用空白账册大做假账,通过篡改数字大肆侵吞钱粮,累计高达2400多万石(dàn),这个数字几乎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相当。
朱元璋对此大为震怒,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几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把汉字中的数字改为了难以涂改的大写,即:“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阡”等(“阡”后来改为单人旁的“仟”),中国历史上金额数字的大写从此开始。
二说:
据明末清初考据家顾炎武考证,武则天不但把国号“唐”改为“周”,也制造出很多汉字,那一时期所立的石碑,上面多有大写数字。
而且诗文中也常见大写数字,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捌万贯(“柒”在当时作为“漆”和“桼”的异体字,后来出现分化,将“柒”定为数字“柒”的大写,“漆、桼”定为“刷”的意思)。”
顾炎武在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中明确表露了自己的推断:“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由此得知,武则天的“自制字”——汉语大写数字,比朱元璋早了近700年。
三说:
如《高昌延昌二十七年(公元587年)六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有“都合买马壹匹,用银钱肆拾伍文”字样;《北凉玄始十一年(公元422年)马受条呈为出酒事》中有“合用酒柒斛”字样。
这些带有零星大写数字的记录都在武则天之前,说明在公元4世纪前后(约东晋末年),人们已开始有意识地在券契中使用大写数字,距今已有1600多年。
也许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大写数字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实践中发明出来的,陆续应用于日常生活之中;武则天承袭了民间的写法,大量使用大写数字,使之广泛化,普及化;朱元璋出于国家对经济领域的整饬,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强制性实施完整的大写数字,从而完善并规范了大写数字的应用。
肆佰伍拾万肆仟伍佰圆
解析:
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壹)、贰(贰)、叁、肆(肆)、伍(伍)、陆(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如贰、陆、亿、万、圆的,也应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