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历史上第一位强迫西方人签订不平等条约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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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扬名的郑芝龙
郑芝龙,号飞黄,福建南安人,以中国南部及日本等地为活跃舞台的商人,在西方文献中,以一官闻名于世。
郑芝龙年18岁时,至澳门的舅舅黄程处学习经商,当时澳门已经为葡萄牙占领,有不少福建人在那边跟葡萄牙人做买卖。郑芝龙很快就学会了同葡萄牙人打交道,也学了一点葡萄牙语。他甚至信奉了天主教,接受洗礼,取教名尼古拉斯。
郑芝龙到了澳门之后,跟许多闽南人一样,想往海外发展。他选择了日本,到了日本平户定居。郑芝龙初到平户,主要依靠当地的闽南乡亲,当过裁缝,也卖过鞋子,生活困顿得很。但是,他在一次走海押货时遇到了中日通商贸易史上的传奇人物——李旦,并成了李旦的义子,为他后来整合中国海商力量、叫板荷兰等西方殖民者打下坚实的基础。
天启五年(1625),郑芝龙继承了李旦的事业船队,同时又接手颜思齐的武装船队,并从福建招来了郑兴、郑明、杨耿、陈晖、郑彩等部将,并将部下分为十八先锋,结为“十八芝”,初步形成自己的海上武装力量。
天启六年(1626)春,他乘福建天旱饥荒之机,自率船队袭击闽粤,朝廷起用曾任泉州知府的蔡善继出任泉州巡海道,对他进行招抚,但没有成功。崇祯元年(1628),羽翼已丰的郑芝龙攻入中左所(厦门),随后取代许心素在台海贸易中的地位,并以“海防游击”身份接受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招安。
郑芝龙受抚后,原先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刘香一伙心有不甘,拉到了广东,继续其海上劫掠的营生。这股势力与荷兰人勾结,使台湾海峡又转趋不平静,对郑芝龙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郑芝龙誓欲扫除刘香。崇祯五年(1632)12月4日,郑芝龙与刘香的船队在福建附近遭遇,从早上血战到傍晚,双方死伤惨重,最后刘香败逃。崇祯六年(1633)7月,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为了迫使明朝开放贸易,准备攻打福建沿海,于是与刘香勾结,对驻守厦门的郑芝龙部将和朝廷官兵发动突袭,明军损失战船20多艘。崇祯六年(1633)9月,普特曼斯与刘香会于大员(今台南安平),准备再度进攻郑芝龙。郑芝龙誓师出发,在遭遇战中焚毁荷战船1艘,生擒荷将1名,溺毙荷兵数百。10月22日,由郑芝龙带领,明军战船一百50多艘(其中50艘为特大战船)在金门料罗湾追上荷兰、刘香战船,经过一番激战,刘香逃之夭夭,普特曼斯狼狈退回台湾。郑芝龙声势大振,普特曼斯只好放弃与刘香勾结,转而与郑芝龙修好。郑芝龙也不愿长期树敌,双方同意进行贸易往来。于是福建的商船开始开抵台湾。崇祯七年(1634)5月23日,郑芝龙在广东田尾洋又大败刘香,刘香引火自尽。
刘香死后,台湾海峡恢复安宁,原来害怕海贼伏击的大陆商船开始源源驶向台湾。例如崇祯九年(1636)11月、12月,自大陆到台湾的船只有33艘,次年8月达29艘,崇祯十一年(1638年)6月更达31艘之多。从这个时候开始,东南海疆唯郑芝龙之命是从,海上的船只没有郑氏的令旗,不能往来台湾海峡;荷兰人的舰队慑于郑芝龙的声势,也不敢妄动,郑芝龙成为傲视东西洋的“闽海王”。
在西方殖民者东来之后,郑芝龙顺势而起,整合中国海商势力,控制中国对外贸易,可谓明末中国海商的头号人物。
郑芝龙,号飞黄,福建南安人,以中国南部及日本等地为活跃舞台的商人,在西方文献中,以一官闻名于世。
郑芝龙年18岁时,至澳门的舅舅黄程处学习经商,当时澳门已经为葡萄牙占领,有不少福建人在那边跟葡萄牙人做买卖。郑芝龙很快就学会了同葡萄牙人打交道,也学了一点葡萄牙语。他甚至信奉了天主教,接受洗礼,取教名尼古拉斯。
郑芝龙到了澳门之后,跟许多闽南人一样,想往海外发展。他选择了日本,到了日本平户定居。郑芝龙初到平户,主要依靠当地的闽南乡亲,当过裁缝,也卖过鞋子,生活困顿得很。但是,他在一次走海押货时遇到了中日通商贸易史上的传奇人物——李旦,并成了李旦的义子,为他后来整合中国海商力量、叫板荷兰等西方殖民者打下坚实的基础。
天启五年(1625),郑芝龙继承了李旦的事业船队,同时又接手颜思齐的武装船队,并从福建招来了郑兴、郑明、杨耿、陈晖、郑彩等部将,并将部下分为十八先锋,结为“十八芝”,初步形成自己的海上武装力量。
天启六年(1626)春,他乘福建天旱饥荒之机,自率船队袭击闽粤,朝廷起用曾任泉州知府的蔡善继出任泉州巡海道,对他进行招抚,但没有成功。崇祯元年(1628),羽翼已丰的郑芝龙攻入中左所(厦门),随后取代许心素在台海贸易中的地位,并以“海防游击”身份接受福建巡抚熊文灿的招安。
郑芝龙受抚后,原先和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刘香一伙心有不甘,拉到了广东,继续其海上劫掠的营生。这股势力与荷兰人勾结,使台湾海峡又转趋不平静,对郑芝龙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郑芝龙誓欲扫除刘香。崇祯五年(1632)12月4日,郑芝龙与刘香的船队在福建附近遭遇,从早上血战到傍晚,双方死伤惨重,最后刘香败逃。崇祯六年(1633)7月,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为了迫使明朝开放贸易,准备攻打福建沿海,于是与刘香勾结,对驻守厦门的郑芝龙部将和朝廷官兵发动突袭,明军损失战船20多艘。崇祯六年(1633)9月,普特曼斯与刘香会于大员(今台南安平),准备再度进攻郑芝龙。郑芝龙誓师出发,在遭遇战中焚毁荷战船1艘,生擒荷将1名,溺毙荷兵数百。10月22日,由郑芝龙带领,明军战船一百50多艘(其中50艘为特大战船)在金门料罗湾追上荷兰、刘香战船,经过一番激战,刘香逃之夭夭,普特曼斯狼狈退回台湾。郑芝龙声势大振,普特曼斯只好放弃与刘香勾结,转而与郑芝龙修好。郑芝龙也不愿长期树敌,双方同意进行贸易往来。于是福建的商船开始开抵台湾。崇祯七年(1634)5月23日,郑芝龙在广东田尾洋又大败刘香,刘香引火自尽。
刘香死后,台湾海峡恢复安宁,原来害怕海贼伏击的大陆商船开始源源驶向台湾。例如崇祯九年(1636)11月、12月,自大陆到台湾的船只有33艘,次年8月达29艘,崇祯十一年(1638年)6月更达31艘之多。从这个时候开始,东南海疆唯郑芝龙之命是从,海上的船只没有郑氏的令旗,不能往来台湾海峡;荷兰人的舰队慑于郑芝龙的声势,也不敢妄动,郑芝龙成为傲视东西洋的“闽海王”。
在西方殖民者东来之后,郑芝龙顺势而起,整合中国海商势力,控制中国对外贸易,可谓明末中国海商的头号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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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朝贡体系都是厚赐对方。尼布楚也是平等条约。如果你一定要对中国有利,那么勉强可以认为金帐汗国对乌克兰、俄罗斯收税是不平等条约。虽然金帐汗国的拔都是蒙古人,但是这套编户齐民的方法是中国的。并且至少在忽必烈以前他还是认可本部的权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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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郑成功
打退了荷兰人以后
让荷兰人保证不再踏上中国半步,荷兰人后来就没到中国来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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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荷兰人保证不再踏上中国半步,荷兰人后来就没到中国来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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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清朝以前都很牛的 一般都是强迫人家签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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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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