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流程
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或者制定公司新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
一、增加注册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 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减少注册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 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 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7. 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扩展资料:
增加资本注意事项:
1.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 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 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3. 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原有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4. 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减少注册资本注意事项:
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
一、公司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补充增资章程或者制定公司新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
企业增资所需提供资料:
1、 公司法人代表及合伙人身份证;
2、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3、 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4、 公司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5、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6、 原公司章程;
7、 公司章程修正案;
8、 原公司验资报告;
9、 公司股东决议;
10、 公司近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
11、 基本帐户管理卡及开户许可证。
二、公司减资流程
(1) 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变更登记。
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新公司法第81 条
注册资本金只用交纳20%。
2006年新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50万元统一降至3万元,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原来的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同时,由于各种原因,虽然最终没有采纳授权资本制,但却允许两种公司的资本都可以分期缴纳,而不必一次性缴足,只是要求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注册资本金
一、公司增资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补充增资章程或者制定公司新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
二、企业增资所需提供资料
1、 公司法人代表及合伙人身份证
2、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3、 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4、 公司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5、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6、 原公司章程
7、 公司章程修正案
8、 原公司验资报告
9、 公司股东决议
10、 公司近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
11、 基本帐户管理卡及开户许可证。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增资
一、更改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补充增资章程或者制定公司新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
二、企业增资所需提供资料:
1、 公司法人代表及合伙人身份证 。
2、 公司营业执照正本。
3、 公司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
4、 公司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 。
5、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6、 原公司章程。
7、 公司章程修正案。
8、 原公司验资报告。
9、 公司股东决议。
10、 公司近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
11、 基本帐户管理卡及开户许可证。
扩展资料:
1、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2、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
2020-03-26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以下为公司增资需要准备的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5)验资报告;(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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