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道民法题 谁帮解释解释 非常感谢 急急急!!
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从自家阳台攀爬回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在场协助固定绳索甲在攀爬时绳索断裂,从三楼掉下成重伤,甲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1酌情让乙承...
甲忘带家门钥匙,邻居乙建议从自家阳台攀爬回家,并提供绳索以备不测,丙在场协助固定绳索 甲在攀爬时绳索断裂,从三楼掉下成重伤,甲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
1 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责任
2 损害结果由甲自行承担
3 由丙承担补充责任
4 由乙 丙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
1 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责任
2 损害结果由甲自行承担
3 由丙承担补充责任
4 由乙 丙承担连带责任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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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及解析:A 《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乙,丙,丁对于甲的损害都没有过错,而甲是听从乙的建议行动,并且所用的绳索也是乙提供的,因此可酌情让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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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那丙协助固定的绳索 绳索断裂至甲受伤 丙不用负责任吗?
追答
呵呵,你想多了。
上面说了,本题中,乙、丙、丁对于甲的损害都没有过错。所以丙不用承担过多责任。
你把承担责任的侧重点 弄错了。
况且 甲是听从乙的建议行动,并且所用的绳索也是乙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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