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是指什么 5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1、食品: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食品添加剂:
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3、营养强化剂:
指为增强营养成份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4、食品容器、包装材料:
指包装、盛放食品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接触食品的涂料。
扩展资料:
一般可以将食品划分为内源性物质成分和外源性物质成分两大部分。其中,内源性物质成分是食品本身所具有的成分,而外源性物质成分则是食品从加工到摄食全过程中人为添加的或混入的其他成分。根据食品成分的含量,也可以将食品的成分大致分为八类,即:蛋白质、脂肪、糖类(亦称碳水化合物)、无机质(亦称矿物质)、维生素、水、膳食纤维素(统称纤维素)和甲壳素等。
1990年5月,中国农业部正式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名称、标准及标志。标准规定:
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中的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食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食品百科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