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现金折扣是为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给予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为促进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二,发生折扣的时间不同。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能确定相关的现金折扣,销售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应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而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
扩展资料:
商业折扣纳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折扣 百度百科-现金折扣
两者的区别:
第一,目的不同。现金折扣是为鼓励客户提前付款而给予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是为促进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二,发生折扣的时间不同。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能确定相关的现金折扣,销售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应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而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
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其特点是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
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付款期内,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
扩展资料:
商业折扣(trade discounts )是一种为了渠道成员即将开展工作而使用的价目表的削减价格。例如,一家制造商可能允许零售商从建议的零售清单价格中提一个30%的商业折扣,以抵消零售功能成本并获取利润。同样,制造商可能允许批发商给出一种低于建议零售价30%和10%的连锁折扣即100/30/10。
现金折扣(cash discounts) 是一种鼓励购买者快速支付他们账单的价格削减方式,其期限在净期限内变更。例如,2/10,净30 (2/10,net 30),意思是:如果在10 天内付款,购买者能够从发票面值中得到2%的折扣。否则,在30 天内支付发票的全部金额。并且,它常常是被注明或让人理解为30 天的信用期限后利息费用将增加。
区别:
商业折扣即时发生,现金折扣付款时发生;
目的不同:商业折扣是为了促销,现金折扣是为了让客户提早付款。
现金折扣要求掌握总价法。总价法,是在销售业务发生时,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以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作为入账价值,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
商业折扣:(和会计处理没有关系)会计记录只按商品定价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入账。
现金折扣:(和会计处理有关系)是鼓励客户提早付款而给予的价格上的优惠。
商业折扣,是企业为了促销而在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即净额)确定收入。
现金折扣,是为了鼓励购货方尽快付款而提供的债务扣除。一般现金折扣的表示方法为:2/10,1/20,n/30(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没 有现金折扣,最迟的付款期为30天)。
拓展资料:
法律特征:
折扣是商品购销中的让利,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优惠。
给予或者接受折扣都必须明示并如实入帐,在入帐方式上,要求给予折扣的应冲减营业收入,收受折扣的应冲减成本。
折扣的两种形式:一是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二是在买方已支付价款总额后卖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部分价款。这两种形式实质都是价格优惠,并无本质区别。
2021-12-07 · 学会计 有方法
现金折扣与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区别:
在企业的销售业务中,经常会遇到销售折扣的情况。现行制度对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比较明确,而对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规定得却并不那么清晰明了。为了让广大会计人员有一个系统的了解,笔者对折扣的会计、税务规定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解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商业折扣(税法中又称“折扣销售”)指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将价目单中的报价打一个折扣后提供给客户,这个折扣就叫商业折扣。商业折扣通常明列出来,以百分数如5%、10%的形式表示,买方只需按照标明价格的百分比付款即可。
现行会计制度对于商业折扣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现有会计科目的设置,再参照以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可以得出的合理会计处理方法,即按扣除折扣后的金额入帐。
现行税法(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商业折扣的纳税规定是: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另外,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方为鼓励购货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付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现金折扣通常以分数形式反映,如2/10(说明10天内付款可得到2%的折扣)、1/20等。
对于现金折扣的会计处理,会计上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一是总价法,二是净价法。在我国会计实务中,通常采用总价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因此在对增值税的处理上,会计制度的规定和税法的规定完全一致,由此形成并计入费用的折扣差额,可在税前扣除。因为现金折扣是为了早日收回资金而给予客户的一种资金减让,本质上是一种融资行为,因此是一种财务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可税前列支。
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是企业销售时采取的优惠方式,它们都是会计术语,在实务上易与税务术语混淆不清,现将该会计术语与税务术语的关系列示如下:(税法)折扣销售(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会计)商业折扣;(税法)销售折扣=(会计)现金折扣。更多优质会计内容>>
两者的区别:
第一,bai目的不同。du现金折扣是为鼓励客户zhi提前付款而给予的债务扣除;商业折扣dao是为促进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二,发生折扣的时间不同。现金折扣在商品销售后发生,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能确定相关的现金折扣,销售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应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而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实现时,只要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即可,不需作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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