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为借方是反应什么?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借方记录的是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贷方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301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两个明细科目,并在“基本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结转”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还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仅包括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无须单独报账的预算内资金。
1、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利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或附属单位缴款补助附属单位的正常业务的资金,应作为附属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不能作为财政补助收入。
2、拨入的财政补助限定专门用途且要求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时,不能作为该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而应作为拨入专款。
3、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不包括在财政补助收入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