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当地补办吗
现在多数地区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办理居民身份证,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但本人和监护人应当同时到场。按照各地要求,一般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方式目的: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便民服务中心)申请换领、补领二代居民身份证。
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异地换证目的是为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山西、甘肃、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从2016年10月8日起,四川省再扩北京、上海、山西、青海4个省市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范围,全国居民身份异地受理范围扩至25个省市区。其中北京、天津、重庆、山东、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海南、湖北、湖南、河北、河南、江西、陕西、青海、甘肃、云南、贵州、辽宁、黑龙江、吉林等22个省市是与四川双向开通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双方户籍群众,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在对方居住地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上海市户籍群众可以在川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但上海市暂不接受川籍群众在上海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因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群众的居民身份证属于双语证件,其户籍地群众暂不能在四川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但符合条件的川籍群众可以在这两个自治区申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2017年7月将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2019-06-1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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