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9月1日按新税法扣税,是不是8月工资实际发放为9月可以按新标准算了吧
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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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方面,纳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今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个税时是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扣除,将以“实际取得”工资薪金的时间来判断。而“实际取得”是指职工实际收到工资的时间,而非其取得工资薪金的归属时间。
扩展资料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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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9月发放8月工资就可以按3500元扣除标准.我想友情提示一下,你最好还是问一下你主管的地税局.因为有的局只有到10月份申报9月工资时系统才能改过来.也就是说10月申报期(实际发放9月工资)时才能按3500元扣除.
追问
j是呀,到时候报税的时候看自动出来的是多少了,不过报纸上通知说是可以这样。
追答
对啊,我也知道.可我具体问一下主管的地方税务局,负责的人说9月申报期还是按2000元扣除,到10份才会改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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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规定不是
国税局有《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政策解读稿
二、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的规定?
答:具体来讲,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请扣缴义务人准确理解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扣缴税款。
国税局有《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政策解读稿
二、工资、薪金所得如何适用新老税法的规定?
答:具体来讲,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请扣缴义务人准确理解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扣缴税款。
参考资料: 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32/11606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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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你们之前月份的工资如何发放,如果以前都是当月工资次月发放,则没问题;反之,仅为避税而为之,则有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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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9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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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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