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固定资产折旧
2019-02-19 · 东奥会计在线,成就精彩会计人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 年限平均法(也称直线法)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2、 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4、 年数总合法(加速折旧法)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寿命/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合 ×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 12
一般企业使用较多的是直线法。企业计提折旧可以个别计提,也可分类计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下面,一个个慢慢介绍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每年折旧额=(100 000-10000)/5=18 000
每月折旧额=18 000/12=1 500
解析:年限平均法,又称为直线法,平均即可。
(2)工作量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可工作时间10 000小时,本月工作时间100小时,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
每小时折旧额=(100 000-10 000)/ 10 000=9元/小时
本月折旧额=100×9=900
解析:根据本月工作时间(度量)占总时间(度量)的比例计提折旧。
(3)双倍余额递减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第1年折旧额=100 000×2/5=40 000
第2年折旧额=(100 000-40 000)×2/5=24 000
第3年折旧额=(100 000-40 000-24 000)×2/5=14 400
第4/5年折旧额=(100 000-40 000-24 000-14 400-10 000)×1/2=5 800
解析:加速折旧法,最后两年考虑净残值,前面几年不考虑净残值。每年折旧额在当年12个月内算平均。
(4)年数总和法
A企业某固定资产原值1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第1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5/15=30 000
第2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4/15=24 000
第3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3/15=18 000
第4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2/15=12 000
第5年折旧额=(100 000-10 000)×1/15=6 000
解析:每年折旧额在当年的12个月内计算平均值。1+2+3+4+5=15,加速折旧倒着比例计提折旧。如果可使用年限是3年,那就是3/6、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