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怎么办

 我来答
搞怪一乐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9-11-13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77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4.5万
展开全部

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更多是评价自身业绩、实力和专业能力,可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打破原甲级、乙级、暂定级分灶吃饭的做法,让挂靠证书打天下成为历史,一方面有利于从业人员自觉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优胜劣汰,实现市场配置资源,促进市场主体的新陈代谢。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参考资料: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采大讲堂
2017-09-26 · TA获得超过55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57
采纳率:97%
帮助的人:203万
展开全部
根据招标代理资质本身的目的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业务素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资质管理已经束缚了市场主体的竞争。例如,很多招标代理机构凭借资质就可以垄断招标代理业务,还对其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质挂靠。
随着资质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竞争更多是评价自身业绩、实力和专业能力,可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
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工保网
2020-10-14 · 百度认证:工保科技(浙江)官方账号
工保网
垂直于工程保证保险领域的保险科技平台;中国工程保险产业互联网生态的建设者。第一家深度对接政府、保险公司的工程保证保险平台;第一家覆盖工程保证保险业务全周期,全数据化运营的保险科技企业。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招标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随着2017年底发改委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2018年住建部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来,招标代理市场逐步放开。

而在招标代理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尽管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等文件,却也出现了代理机构良莠不齐、恶意竞争以及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围标串标等问题。尤其在以机构为重点监管对象的背景下,从业人员的流动也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此次湖南由省发改委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共同出台出台试行办法,便旨在联合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双重监管和联合惩处。具体而言,试行办法共计6章31条,主要呈现出信息监管、过程监管、信用监管这三大亮点。

1、信息监管:事前登记、事中抽查、事后监管

试行办法首先以信息监管为中心,明确将开发建设“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以实施对于招标代理机构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的事前登记、事中抽查、事后监管。

信息监管以有效的信息为基础。在第三章“信息登记和核查”中,试行办法一方面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上传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奖惩情况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以实现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各类信息登记、查询和公示;另一方面为确保信息真实性、合法性,试行办法还要求省发改委定期对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核查。

为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及全过程信息披露机制,试行办法明确信息管理系统将与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并实时共享各类信息。通过多平台比对,虚假信息将更加无处遁形。

2、过程监管:招标、投标、开标、定标全过程监管

在信息监管的基础上,试行办法为实现覆盖招标文件编制、投标、开标、定标全过程的监管,一方面建立起了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对招标代理活动全过程负责;另一方面针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能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各个环节明确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在第四章“不良行为记录”中,试行办法根据招标代理活动中违规情节轻重,将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分为13种一般不良行为和16种严重不良行为。

在不良行为中,试行办法针对部分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情况进行了明确;在严重不良行为中,试行办法针对违背市场竞争基本准则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尤其针对允许并协助合谋投标者组建围标联盟、协助腐败投标者获知投标信息等纵向合谋行为,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恶劣行径,试行办法还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对项目负责人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这也是对于项目负责人制的落实。

通过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统一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试行办法从人员和机构两个维度加大了对于招标代理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有力堵住单维监督、多头管理的政出多门漏洞。

3、信用监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

在第五章“信用惩戒”中,试行办法要求将一般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认定结论记入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1年和2年;并将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的纳入失信行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依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依法列入失信名单的,将限制失信行为当事人的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代理活动:项目发起方委托中介代理或服务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这将缩小失信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空间,也会给失信从业人员的职业前景蒙上阴影。

另外依据2019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协调机构应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发起方、响应方、中介机构、专家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数据库。可以期待,随着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将发挥更大的导向作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发挥更大的激励与管制作用。

同样在第五章“信用惩戒”中,试行办法还规定省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行业实际,对按照本办法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建立行业和领域的信用评价体系。这一方面将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全覆盖,另一方面也将缓解信用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现象。

不难想象,试行办法的落实将有效缓解招标代理机构和人员准入零门槛滋生的系列问题。未来,还需出台更多的市场化配套措施,真正改变长期以来我国招标代理行业存在的重法规轻标准、重程序轻质量、重资质轻品牌弊病,引导招标代理服务向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1条折叠回答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