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婚姻法(对于房产的解释)

网上很多对于新婚姻法的评论,我就不此附加了,其实大家说来说去只是女的担心男人找了小三自己又不能得到保护!而新婚姻法的本质我想也是想要现在社会上少一点女人非要男人有什么才愿... 网上很多对于新婚姻法的评论,我就不此附加了,其实大家说来说去只是女的担心男人找了小三自己又不能得到保护!而新婚姻法的本质我想也是想要现在社会上少一点女人非要男人有什么才愿意嫁的想法,不过其实新的婚姻法现在要我说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对于婚姻中先出轨的人对于一定的惩罚,其实现在的中国出这条法律只是在某种程度上去模仿外国,可是大家需要知道外国是有通奸罪的(美国、英国、法国包括台湾都有)所以男人只要结了婚就不敢太放肆,可是中国没有啊!所以现在女人成了真正的弱势,如果这个婚姻法不去区别对待一些事那么我相信很快中国女人的女性权益就真的走到头了!我还记得以前的婚姻法还有那个谁出轨另一方可以得到更多共同财产的问题!现在最好的解决方法我想应该是加一条在婚后先出轨的对方可以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补充,或者是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得到很大程度上的补充,这样起码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现在很多女人因为新婚姻法出台的担忧!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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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leman1025
推荐于2016-01-03 · TA获得超过143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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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
1、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2、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同样,给女儿买的房,女婿也没有份。
3、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反之亦然。
4、 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但是要给另一方补偿。

关于孩子:
1、一方有证据证明非亲生,另一方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
2、生不生孩子主动权在女方,不过男方可以选择和女方离婚。

关于“第三者”与离婚
1、给小三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
2、离婚协议在未经登记之前可以反悔。
3、损害赔偿只适用于无过错方。

关于票子:
1、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离婚时想两个人还债要举证。
匿名用户
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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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说几点 第一:男女从来都没平等过 平等只是相对于以前来说的 如果女人再回到以前的生活 估计哪个女人都受不了 同样男人别得意 以前的男人是无知所以不知道珍惜女人 现在的男人却没有以前男人的本事 第二:新婚姻法已经出来 这些女人整天吵吵吵的 我知道心里不平衡 本来结婚就可以有一套房子了 现在一下子担心起来 以后净身出门 我想说一点 首付是男方支付的 男方有权利写单方名字 如果你觉得不平衡那首付你也参与啊 或者以后的按揭一起偿还 这样完全可以加入你的名字 所以现在吵吵吵的女人大多都是父母不会给她买房等着男方买了房子送过来的 然后就是想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 是 没错 女人生孩子那一年或者说连着几年都很辛苦 这一点没有男人会否定掉 可如果说什么为男人生孩子什么的P话还是不要说了 孩子就不是你的孩子?而且 有多少女人想过家庭不好的男人再创业阶段所付出的代价有多少 我身边女人一般大多都是随便找个工作自己过过 逛街购物聊天 闲得就等结婚可男人们都再干嘛你们知道么?每天加班加点 有些每天晚上都是半夜2、3点到家,所以一个家庭没有什么好说谁累谁辛苦什么的 当然说这些也不排除有些恶心的男人喜欢沾花惹草 但也少数 再说难听点只要不是喜欢沾花惹草的男人出轨那也不是女人勾引诱惑么?楼下有人说的好 有多少男人出轨一样就又多少女人陪睡还不少于这个数 第三:如果要怪就怪丈母娘吧 以前的观念生女儿就是赔钱 现在很多人说是这么说 但潜在意识生女儿就是一套房子车子什么的就是摇钱树 别说不会这么想 很多父母都这么想 上面一代有太多没混出什么花样的人抱着这种观念 靠着下一代出息 他们坐享其成 第四:关于婚姻法的 如果结婚后女方贡献多 男方自然看在眼里 不用女方提醒会主动把房子名字加上 当然 如果有些不要脸的男人无视女方的贡献 这种男人 女方也可以趁早考了早点离开了 不然就是你们说的如果离婚就净身出门了 新婚姻法没有什么保护谁什么的说法 只是稍微减轻了点男方的压力而转移到女方身上 有没有想过无力给男方买房的家庭 男方的压力有多大 这社会你们都知道赚钱难 那所有男人都是超人么?赚钱就简单了?还要拼了命的赚钱买房子 想过男方压力有多大么?不会,因为你们只向那些有钱家庭的男人看齐 所以现在网上吵吵吵的女人大多都是这种女人 行了 你们骂我也好 说我也罢 我代表不了所有男人 只是想为男人说一点公道话 要骂就骂吧 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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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lamen36
2011-08-30 · TA获得超过280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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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LZ分析的没错!
新婚姻法的目标性是公平的!
但尚未完整! 包含海外各地都有所谓的通奸罪!所以外面才会有一堆侦探社的生意好的不得了!

但是立法要符合民生状况!目前出台的第一条我想主要用意在于观察社会人口趋势!
未来根据趋势的状况再行追加条例!
如果一开始就把国外的条条例例搬进中国大大咧咧的实施!
不但因为政府没有对等的素质可处理婚姻关系,也会因为人民的素质不够造成法纲凌乱!
毕竟每个国家每个地区的人民皆有其特性在!
只能说后续的法例端看政府如何去借镜外国的案例
以及观察国内的民生状况!而作为老百姓能做的就是缴税跟期待日子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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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ai12345
2011-08-22 · TA获得超过442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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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
1、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2、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同样,给女儿买的房,女婿也没有份。
3、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反之亦然。
4、 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但是要给另一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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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庞大魔王d1
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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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释出台后,离婚是不是变得容易了?
事实上,这样的观点完全不成立。
首先司法解释要解决的问题是目前实践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而司法实践中关于婚姻家庭的问题,90%都是离婚问题,所以司法解释是有针对性的,而并非大家所理解的是在宣扬离婚。其次离婚所付出的感情成本应该是所有案件类型中最高的。因为即使法律将离婚事项规定得一清二楚,但这并有减少离婚的感情成本。老百姓不会因为财产可以分清了,就去离婚,这跟《破产法》并不会推高破产率是一个道理。

高离婚率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与法律条文规定的多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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