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人口普查是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增强社会公众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知度,规范“中国人口普查—2010”标志的使用与管理,经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从2009年11月2日起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启用“中国人口普查—2010”标志。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扩展资料:
作为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可以为编制“十四五”规划,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重要信息支持。此次人口普查,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直接实时上传至国家,有效杜绝中间环节可能受到的人为干扰。
在询问了具体住址、户主姓名、常住人口数、户籍情况等大致情况后,普查员将摸底信息录入电子设备,经住户再次确认后,这些信息将经过加密处理,被实时上传至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中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第六次有关全国人口信息的调查。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不含港澳台地区)。根据普查公报,2010年11月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包含港澳台地区)。
延伸:
基本方案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全员制普查,也就是说普查将涉及到每个家庭和个人,将做到调查员入户中调查。普查将涉及性别、年龄、婚姻、住房、就业和迁移等多个方面。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按照现在的规定,全国性的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都是在逢整十数的年份进行。前两次分别是在2000年和2010年,下一次在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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