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招士官体检政审都过了,没录上。走义务兵还要体检政审吗? 10
直招士官体检政审其实就相当于入伍体检政审,一般情况下再走义务兵不需要进行第二次体检,政审。
今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从5月上中旬开始宣传报名,于6月底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定兵、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书等工作。
7月10日前,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为合格人员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算,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直招士官工作,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
政审程序
为了保证录用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根据需要可成立临时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录用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录用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录用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是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直招士官体检政审其实就相当于入伍体检政审,一般情况下再走义务兵不需要进行第二次体检,政审。
入了部队还会体检一次,不合格肯定会被退回来。审定新兵阶段,后面步骤还有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
一、走访调查:
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二、预定新兵:
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审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为预定新兵。
三、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将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
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地市、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四、批准入伍: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古人说,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当兵,不仅是千万人心中的英雄,更是自我价值实现的方式和途径。老兵们常说说,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当兵,不仅仅是穿上一身军装手握钢枪,更重要的是心中承担着保卫家国的责任。
《兵役登记》是适龄青年的普遍性登记,凡有服兵役义务的青年都应当登记,是一种情况的调查。进行兵役登记,就能够更好的让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国家适龄青年的具体情况,以便国家掌握兵员潜力、应对可能的紧急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一定强制性。无论参不参军,适龄男性公民都应按时进行登记或核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兵役登记只针对适龄男青年。
直招士官体检政审已经通过的,走义务兵仍需要按照义务兵体检政审。因为参军入伍的人员都需要政审和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关于入伍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以上内容参考 南湖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