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对烈士家属由民政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烈士的家属为烈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满16周岁的弟妹和抚养烈士成长的其他亲属。
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找当地民政机构。
扩展资料
烈士家属的褒扬金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
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烈士褒扬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烈士遗属
是指为革命事业牺牲,有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证明,取得烈士称号的革命烈士的家属,称革命烈士家属。
2019年8月1日起,“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政府除了要将各种优待抚恤待遇落实到位,也应根据时代条件变化,及时调整烈属有关待遇。关心烈属,重在经常。
纪念烈士的重要载体:
9月30日是我国第一个法定烈士纪念日。纪念烈士的同时,也要把关怀慰问烈士遗属列为重要内容。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烈士的英勇壮举既来源于正义事业的召唤,也来源于烈士家庭的长期培育与潜移默化。关心烈属既是肯定烈属,更是纪念、激励、弘扬烈士精神。
烈士之“后顾”正是烈属之“现忧”,培育关心烈属社会氛围,解除烈士生前的后顾之忧,也是对烈士的纪念,更是纪念烈士的重要载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烈属
2、烈士就是指那些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及为争取大多数人的合法正当利益而壮烈牺牲的人员。自古以来,不少忠肝义胆的人为了正义,为了民族,为了国家,舍身取义,他们的义举也永远在人民的心中,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