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提供两篇名著的读后感啊?很急的!(500字到600字之间就行了)

刁蛮小乖①凌8dd
2011-08-2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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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去年在网上搜集资料,并且加上自己的理解,删改过的。希望你能满意

《三国演义》读后感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这本书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故事叙述有声有色.有料事如神的诸葛亮, 气量狭隘的周瑜,有阴险狡诈的曹操,还有英勇善战的关羽和赵云……

其中,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人物是关羽。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我认为这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中对关羽的描写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诸葛亮是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他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空城计,七星灯,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书中描绘的诸葛亮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足智多谋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读红楼,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读后感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社会人生悲剧。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良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是很经典的。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再大后的坠入爱河。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芙蓉,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赋会样样精通。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我不由得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黛玉更令人叹惜。如果贾府不倒,宝钗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如今呢,贾府已经沦落到何等地步,做宝二奶奶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独守空房,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才情万种的红楼儿女们散的散,去的去,曾经的繁华人生如一场梦!

《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振我中华
雄威!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同学们,让我们站起来,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吧!

《雷雨》读后感

《雷雨》,“到底什么才是公正”这个问题在我脑中徘徊了好久。为什么故事的结局那个最该死、最该疯的人安然无恙?为什么那么多无辜的人就死的死 ,疯的疯呢?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假如当初他没有抛弃鲁侍萍,那鲁四凤、繁漪就不会出现,那么周萍的两段恋情就不会发生,那么惨剧也不会发生。可这只是个假设,事实上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但是到了最后,鲁四凤、周冲、周萍死了,鲁侍萍、繁漪疯了,鲁大海不见了,唯独他完整无缺。可我们知道事实上他失去了一切……

那么周朴园到底爱不爱鲁侍萍呢?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都可以看出,朴园对侍萍仍有感情,可事实朴园爱的是他印象中三十几年前那个美丽温柔的侍萍,而不是出现在他眼前的这个女人。周朴园所期望的是“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实际上它是一个丑陋的、混乱的家庭。妻子繁漪与他感情不和,处处与他针锋相对,并且与大儿子周萍有私情。二儿子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实际又敬又怕,不愿与他多接触,周朴园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所以当年那个侍萍自然成了他感情上的依托。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补自己空虚的心,当他思念的侍萍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慌了阵脚,资本家的势利、狡诈暴露无疑。他认为侍萍会来勒索他,害怕侍萍向他算旧帐,害怕自己的名誉和财产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便把他的嘴脸暴露了出来,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 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雷雨》读后感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一个儿子,悲剧的雏形从这里开始酝酿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新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的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习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 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 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 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 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在《欧也妮•葛朗台》中,巴尔扎克用生动的文字塑造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葛朗台先生。我很难想象在现实社会中会存在像葛朗台先生这样的人,他耗尽毕生的精力去赚钱,但他却并不打算用这些辛辛苦苦赚来的钱犒劳自己,而是将数不尽的金币囤积在仓库里,自己省吃俭用的同时也命令家人严守清贫的生活方式。

《欧也妮•葛朗台》的主人公欧也妮是葛朗台先生的独生女,巴尔扎克用唯美甚至浪漫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欧也妮如何从一个单纯善良的少女一步步堕落成一个和他父亲一样刻板的人的过程。而更让人揪心的是,数十年的耳濡目染并未玷污欧也妮的纯洁灵魂,让她成为像他父亲那样的人,一段令她心碎的恋情却最终耗尽了她的天真本性。当得知自己深爱的人背叛自己之后,她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就从多情善良的女孩变身为势利而又冷漠的女人,令人惋惜。

《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太太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她就像一只温顺谦卑的羊羔,用最大限度的宽容去面对丈夫的无情、狡诈和贪婪。她毫无怨言地忍受着平淡的生活,仿佛她来到这世上就是为了忍耐痛苦。“我可怜的女儿,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在进入天堂之前,我们要一直忍受痛苦”,这是她临死前对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字字饱蘸对女儿的怜悯,让人潸然泪下。说实话我并不看好像葛朗台太太那样的人,因为她太过于死守宗教教条,对任何降临到她头上的苦难都逆来顺受,已丧失了判断力和尊严。

读完《欧也妮•葛朗台》之后,我情绪低落了一阵子。因为它不仅仅揭露了现实社会的残酷和人性的阴暗面,它还告诉你,即使是有信仰的人、至善的人,也不能脱离丑陋的世态,甚至不得不屈服于罪恶。还有什么比这更悲哀呢?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一部非常出色、优美的作品,震撼人心,使人流连忘怀、回味无穷。里面不单有着优美的词句、哲深的对白和曲折动荡的故事情景,更是它对人世、人性、死亡的思考。虽然是一部悲剧,但在其中让我们感受到文学的优美,或许这是一种凄凉之美,有人说“美丽总是忧愁的”,但在悲惨的背后,让我们看到了美妙的感受,乃是它给我们人类精神的撞击和心灵的悲怜。

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面,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世代在故事当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心志败坏、道德沦丧,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画面。篡夺王位的克劳狄斯用诡计杀害了自己的兄弟,丧夫不到二个月的王后乔特鲁德就改嫁于克劳狄斯,她的行为是美德被践踏;原本以为叔父只让自己在他国调节心情,孰不知叔父要用毒辣的计谋想让自己首级分离;最后一场与雷欧提斯的比赛,却是一个充满阴险毒辣的计谋……这真是一个悲观的世界。
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人类历史的众多不幸:在古时该隐杀死了亲生兄弟亚伯。在新约时代,被施洗约翰谴责的希律王,不合理的娶了兄弟的妻子希罗底。在中国有“本为同跟生,相煎何太急”的兄弟之逼。在《现实一种》里面有兄弟之间和家庭之间的互相杀害,等等。让人体会到这个世界的阴凉、恐惧!

在哈姆雷特的对话中,也让我们呼吸到这种世界气息的寒冷,在《哈姆雷特》的故事里面,充满着死亡的阴影,故事开始就以死亡出现,哈姆雷特的父亲因被兄弟毒死而阴魂不散,游荡夜间。故事又以死亡结局,在毒药下,死神拘捕了他们的生命。在故事的发展中,让我们看到接踵而至的祸患和悲剧。皇上的臣子波洛涅斯在帷帐后面,被哈姆雷特误以为国王而杀死;其女奥菲利亚因父亲身亡招致癫疯,后又淹死在池塘里,其实是自杀;国王的两个亲卒在赶往他国中,莫名其妙、阴差阳错地被处死;王后又因不知情之下,喝了毒药,离开了人世;雷欧提斯本想以毒剑刺死哈姆雷特,结果却在混乱之中断送在自己的毒剑上;国王又在毒剑之下遭到了报应;哈姆雷特也在复仇完毕后,闭上了双眼。

那时正处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想非常活跃,“他们幻想用人的王国取代神父们所宣扬的神在人间的王国”;在《哈姆雷特》的戏剧里,也让我们看到他们对人类的推崇和赞歌:“人类是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当人有了这种思想的时候,世界就会带来混乱,带来灾害。《哈姆雷特》戏剧里面所表达的就是这样的混乱和乱伦,克劳狄斯用毒药害死了兄弟,又娶了嫂子,“罪恶的匆促,”,“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这就是一切悲剧的原因。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的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为什么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边城》读后感

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边城>>,即便是现在我还记得当时的心情,一种很莫明的悲伤.

“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只一里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

边城里的文字是鲜活的,处处是湿润透明的湘楚景色,处处是淳朴赤诚的风味人情,可每每读起便会不由自主的忧伤,像是触及到什么,是童年某个太阳温暖的下午,还是现在有些把握不透的世界.

“由四川过湖南去, 靠东有一条官路。 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这就是先生带给我们的他的边城,一座沉默的城,从开始到结束似乎都在隐忍着什么.翠翠就是这座成的化身,从恋上那个可以让她连做梦都能被他的歌带的很远的人开始,她就选择了沉默,虽然内心起伏不定,表面却始终如一.祖父在雷雨夜里去世,天保淹死,白塔坍塌,翠翠依旧无法摆脱母亲的命运,惟有等待, “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先生将这么一个善良的童话描画的这么悲伤,先生出生在19世纪初, 在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刚在西方列强虎视眈眈下结束了长达1000多年的封建奴役统治,又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最黑暗的时期,一方面受长达千年的封建思想影响,一方 面是西方文化的大举入侵,让本来就饱经战火的中华民族雪上加霜.在那动乱的年代里,中华大地烽火连天,人民群众陷入一片水深火热之中,在经历了新文化运动的洗礼后,先生毅然选择了湘西这片纯朴美丽的土地,这些温良率直的人们,用诗一般的语言一片一片的轻声述说着整个民族的悲哀,召唤我们炎黄子孙本性的良知,正是因为爱得深沉才孕育了这些带着哀思的文字.

我总在想,取名边城,在先生心里就这么“遥远”吗,还是在先生心灵深处正守护着什么?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不都有一座“边城”?也许先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而留给我们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

寻我的边城,寻心灵的那份宁静,我想我是会有一座边城的.

《家》读后感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生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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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6122c1391a
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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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是一个长篇的童话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小姑娘,名字叫多萝茜,她抱着一只小狗,和她的亨利叔叔、艾姆嫂嫂生活在堪萨斯州大草原的中部。因为一次龙卷风,她和她的小狗被卷到一个奇怪的世界,她们去找仙人让自己回到家里去。路上,她遇到了“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胆子的狮子”,他们成为了朋友,与多萝茜一同去找仙人,途中有很多希奇古怪的事。最后,稻草人成为了翡翠城的首领,铁皮人成了温基人的领导者,狮子成为了一个古老的森林的王,多萝茜和她的小狗回到了家里。
朋友是很珍贵的。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那奇怪的世界,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堪萨斯州大草原,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留在那奇怪的世界,多萝茜不能过上好日子,要么是奴隶,要么就是过上流浪的生活。
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朋友会帮助你,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茶花女》描写了一个妓女的爱情悲剧。因家境贫困,她十五岁出走巴黎,由于她天资聪颖绝色,便开始出入巴黎各大舞场,成了有钱的阔佬、公子哥们猎艳的口肉,以后便靠容貌和肉体换取奢侈的生活享受。终因过度的暴饮、狂欢和不分昼夜的肉欲纵横而染身肺痨,吐血而死,二十三岁就过早地离开了人世。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她疯狂地寻欢作乐麻痹自己,但内心却讨厌这种空虚的生活。这个依旧保持有纯洁心灵的沦落女子,向往真正的爱情生活,后来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玛格丽特受到创伤的心灵也开始愈合,并决心彻底改掉过去的习惯,永远和阿尔芒在一起,享受一个正常女人的真正生活。不幸阿尔芒父亲的出现粉碎了她的美梦,他的虚伪、自私再一次把玛格丽特推入灾难之中。她被迫离开了阿尔芒,事后遭到阿尔芒不明真相的种种侮辱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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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来一个《童年》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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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卟离
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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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的读后感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辛德勒名单》
辛德勒是一个坏人,辛德勒但并不像电影中所刻画的那样是一个近乎神圣的救世主形象。透过一本书《辛德勒名单》解读辛德勒这个人,还原了英雄也是人这个常识,辛德勒早就是纳粹党成员;辛德勒竟然是间谍,辛德勒本质就是资本家,辛德勒或许是疯子,诸如此类种种头衔。 富贾之子的辛德勒沉湎酒色,在战前作为间谍出入捷克斯洛伐克、波兰从事侦察活动,他大发战争财,是当地有名的纳粹信徒。他也是一个典型的机会主义者,哪怕 20岁时的那场婚姻也是出于对方的丰厚聘礼,并以此来挽救濒临破产的家族企业。“二战”后,他又抛弃了发妻。从流亡地阿根廷返回法兰克福的辛德勒,处境却极为悲惨。身无分文,蜗居在法兰克福火车总站附近的一个单间居室,且频繁酗酒,最终因烟酒过度而死。这就是一个真实的辛德勒。 英国作家威尔逊说:“辛德勒是个骗子,一个酒鬼,一个登徒子,可是,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的话,他也就没办法从纳粹集中营里拯救出上千个犹太劳工了。”,辛德勒只有是骗子、酒鬼和登徒子,才有本事拯救犹太人,但仅仅是骗子酒鬼和登徒子却也救不了人。作者基尼利曾经解读:“我对这个故事中的道德力量深信不疑……堕落之人跟他们身上向善的力量之间的斗争总是让人着迷。(辛德勒的时代)正是历史上曾不止出现过一次的特殊时代:在那些时代,圣人已经完全无能为力,对你已经没有任何好处,唯有那些讲求实际的无赖汉才能担当起拯救灵魂的重任。”

基尼利要写出人类精神的伟大力量,同时又竭尽全力要为辛德勒“去魅”,驱散笼罩在这个伟大的拯救者、上帝的替身、犹太民族的“大义人”身上的光环和“迷思”,还他这个“如此含混复杂又如此崇高伟大的人物”的“真身”。所以他决定以小说的形式去展现这个人物,但同时又“力避一切向壁虚构”,所有的事件,哪怕最琐碎的细节全部都有历史文件以及当事人的回忆作为支撑,而且就算是当事人的回忆,作家也还要进行排比择选,只选用经过判断后认定为最符合历史事实的记述。事实证明,基尼利的这种创作方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真实的力量胜过一切虚构,真实的面容也比一切设计都更精妙复杂,《辛德勒名单》不但将那段久已湮没不闻的伟大的拯救故事,如目见耳闻般生动清晰地展现在当代读者面前,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将奥斯卡·辛德勒这个真实人物无比复杂甚至矛盾的各个侧面,如刀砍斧斫般深入细致地突显在你我的心中。
至今没人能够否定辛德勒从纳粹魔掌中拯救上千名犹太人的事实。他善与恶之间伦理取向的骤然转变,让学者无法自圆其说,或许永远是个不解之谜。可我们又何必劳师动众地去揭开这个谜底呢?甚至那份辛德勒名单的真假亦无需考证、辨伪,只要他在险境中确确实实拯救过一千余条生命,此举足矣。并且,这是他在当初境遇下唯一力所能及的行动。
追问
太长了吧
追答
你可以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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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790613
2011-08-24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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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给你,一篇是三国的,一篇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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