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象征手法写一段初三的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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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课本中有这第几篇文章:陶铸的《松树的风格》,茅盾的《白杨礼赞》、袁鹰的《井冈翠竹》、周敦颐的《爱莲说》。这些文章描写的对象不同,语言的风格各异,而且有白话,有文言,但却具有一个共同的地方,即作者都不是单纯地赞美松树、白杨、翠竹、莲花,而是借这些物来赞颂某些美德以及具备这些美德的人,或借以说明某项事理。这种写作手法,通常称为“象征的手法”。如果再分得细些,还可根据文章的具体内容,称为“托物言志”、“借物抒情”、“因物说理(或议政)”等。 这种手法,来源于《诗经》中的“比”、“兴”。《楚辞.橘颂》就是通篇运用比兴手法的古代名作。此后在诗歌、散文中成为常见的手法之一。它一般用来赞颂美好的事物,体现作者对理想境界的追求,但有时也可用来讽刺丑恶的事物,抨击不合理的现象,它既可以通篇运用,作者并不点明,而由读者自己去体会象征的含义,也可以只用于某些章节片段,由作者直接点明象征的含义。 恰当地运用象征手法,可以某些比较抽象的精神品质,化为具体的可以感知的形象,从而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以把不便于明说的意思含蓄地表示出来,赋予文章以深意,从而给读者留下咀嚼回味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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