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题)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外地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外地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该批原材料在运回甲公司途中因管理不善丢失5%,又因遇不...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从外地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该批原材料在运回甲公司途中因管理不善丢失5%,又因遇不可抗力毁损了30%。请问:甲公司该项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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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 贡献了超过302个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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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是1.3*(1-5%)=1.235万,管理善造成的丢失5%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不可抗力毁损的30%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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