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如何处罚?
1个回答
2019-02-03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中地数媒
中地数媒(北京)科技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奉行创新高效、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坚持内容融合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的经营方针,以高端培训、技术研发和知识服务为发展方向,旨在完成出版转型、媒体融合的重要使命
向TA提问
关注
展开全部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野生植物的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58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