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饮食有哪些禁忌?
1.孕妇忌摄取过量维生素,每当妇女受孕之后,医生都会忠告孕妇不要乱服药物,以免影响孕妇本身及胎儿的健康。一般的孕妇对于服用药物都十分小心,但她们有一个错误观念,以为维生素是一种补药,多吃对自己身体和胎儿都有好处,这个观念是绝对错误的。假如孕妇经常服食大量维生素,对婴儿的健康足以构成不良的影响。如孕妇在妊娠期内服食大量维生素C,则胎儿体内习惯处于高维生素C的状态,一旦出生后,婴儿因为体内未能立即适应维生素较低浓度的状态,便会引起坏血病现象,如果孕妇在受孕时服食过量的维生素B6,所生出来的婴儿可能会引起痉挛。而孕妇服食过量的维生素D,可引起初生婴儿神经性反应迟钝,服过量的维生素K1,所生出来的婴儿可能患有严重的黄疸病。研究人员在纽约市的一些妊娠妇女中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发现维生素A具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它可引起胎儿发生选择性畸形。
2.孕妇忌只吃精制米面,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孕妇、乳母和胎儿来说更需要,因为他们缺乏微量元素时会引起更严重的后果。人们在生活中注意不偏食,尤其是孕妇,尽可能以“完整食品”(指未经细加工的食品,或经部分精制的食品)作为热量的主要来源。例如,少吃精制大米和精制面等。因为“完整食品”中含有人体所必须的各种微量元素(铬、锰、锌等)及维生素B1、维生素B6、维生素E等,它们在精制加工过程中常常被损失掉,如果孕妇偏食精米、精面,则易患营养缺乏症。
3.孕妇忌多吃罐头食品,罐头食品在生产的过程中,为使色佳味美,加进了一定量的添加剂,如人工合成色素、香精、甜味剂等。另外,为延长食物的保存期,几乎所有的罐头均加入了防腐剂。这些物质在允许标准范围内,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但过多地连续食用也会在体内积蓄,带来副作用,这对孕妇,尤其是对胎儿的发育不利。因为胎儿处在形成时期,各器官对一些有毒化学物质的解毒功能还未健全,所以受到损害更大。同时,母体在摄入较多防腐剂后,体内各种代谢过程和酶的活性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胎儿。
4.孕妇忌多食酸性食物,国外研究指出,酸性食物和药物是导致畸胎的元凶之一。研究人员分别测定了不同时期胎儿组织和母体血液的酸碱度,认为,在妊娠的最初半个月左右,不食或少食酸性食物或含酸性的药物(如维生素C、阿司匹林等)为佳。因为,大量的酸性食品,可使体内碱度下降,容易引起疲乏、无力。长时间的酸性体质,不仅容易使母体罹患某些疾病,更重要的是会因此而影响胎儿正常、健康地生长发育,甚至可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孕妇不宜过多食用酸性食物。
5.孕妇忌多吃油条,在油条的制作时,须加入一定量明矾,而明矾是一种含铝的无机物。炸油条时,每500克面粉就要用15克明矾,也就是说,如果孕妇每天吃两根油条,就等于吃了3克明矾,这样天天积蓄起来,其摄入的铝就相当惊人了。这些明矾中的铝通过胎盘,侵入胎儿的大脑,会使其形成大脑障碍,增加痴呆儿的机率。
6.孕妇忌多吃冷饮,孕妇在怀孕期,胃肠对冷的刺激非常敏感。多吃冷饮能使胃肠血管突然收缩,胃液分泌减少,消化功能降低,从而引起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泻,甚至引起胃部痉挛,出现剧烈腹痛现象。
孕妇的鼻、咽、气管等呼吸道粘膜往往充血并伴有水肿,如果大量贪食冷饮,充血的血管突然收缩,血液减少,可致局部抵抗力降低,使潜伏在咽喉、气管、鼻腔里的细菌与病毒乘机而入,引起嗓子痛哑、咳嗽、头痛等,严重时能引起上呼吸道感染或诱发扁桃体炎。
有人发现,胎儿对冷的刺激也很敏感,当孕妇喝冷饮时,胎儿会在子宫内躁动不安,胎动变得频繁。因此,孕妇吃冷饮一定要有所节制。
7.孕妇忌过食鱼肝油和含钙食品,有些孕妇为了使胎儿健康活泼,盲目地大量服用鱼肝油和钙质食品,这样对体内胎儿的生长是很不利的。因为长期大量食用鱼肝油和钙质食品,会引起食欲减退、皮肤发痒、毛发脱落、感觉过敏、眼球突出,血中凝血酶原不足及维生素C代谢障碍等。同时,血中钙浓度过高,会出现肌肉软弱无力、呕吐和心律失常等,这些对胎儿生长都是没有好处的。有的胎儿生下时已萌出牙齿,一个可能是由于婴儿早熟的缘故;另一个可能是由于孕妇在妊娠期间,大量服用维生素A和钙制剂或含钙质的食品,使胎儿的牙滤泡在宫内过早钙化而萌出。因此,孕妇不要随意服用大量鱼肝油和钙制剂。如果因治病需要,应按医嘱服用。
8.产后忌过多吃蛋,孕妇分娩后,坐月子期间滋补亏损,常以鸡蛋为主食。但吃蛋过多也是有害的,并非愈多愈好。分娩后数小时,最好不要吃鸡蛋。因为在分娩过程中,体力消耗大,出汗多,体内体液不足,消化能力也随之下降。若产后立即吃鸡蛋,就难以消化,增加胃肠负担。应吃半流质或流质饮食为宜。在整个产褥期间,根据国家对孕、产妇营养标准规定,每天需要蛋白质100克左右。因此,每天吃鸡蛋3~4个就足够了,不宜过多。
9.怀孕7~8月禁食桂圆,桂圆能补益心脾、养血安神、生津液、润五脏,是一味良好的食疗佳果。但由于桂圆性味甘温,所以对内有痰火者及患有热病者不宜食用,尤其是孕妇,更不宜进食。
孕妇为何不宜进食桂圆呢?这是因为妇女怀孕后,大多数出现阴血偏虚、滋生内热的症状,有大便干结、小便短赤、口苦咽燥等现象,如果这时为了求补而食用桂圆,非但不能产生补益作用,反而会增加内热,发生动血动胎、漏红腹痛、腹胀,甚至大伤胎气,导致流产。特别是怀孕初期至七八个月时,更属禁食之列。
民间有的孕妇在分娩时服用桂圆汤(以桂圆为主,加红枣、红糖、生姜、以水煎煮而成),这主要是针对体质虚弱的孕妇而言。因为分娩时要消耗较大的体力,体虚的孕妇在临盆时往往易于出现手足软弱无力、头晕、出虚汗;让其喝一碗热气腾腾、香甜可口的桂圆汤,对增强体力、稳定情绪、帮助分娩都有一定的好处。当然,体质好的孕妇在分娩时就不一定非喝桂圆汤不可了。
然而,分娩后的产妇进食一些桂圆及其汤是大有必要的。产妇生产后,如出现头晕眼花、身出虚汗、脉细舌淡等血虚气脱症状时,将桂圆和莲米或红枣、糯米等熬粥食之,则能起到良好的益气养血作用。若产妇有轻微的浮肿现象,常喝桂圆汤还能起到积极的治疗作用。
10.慎用人参,人参属大补元气之品,妇女怀孕后久服或用量过大,就会使气盛阴耗,阴虚则火旺,即“气有余,便是火”。《本草纲目》曰:“人参甘温助气,气属阳,阳旺则阴愈消”。说明服人参不当,易致阴虚阳亢。美国有位医生,曾对100多名服人参1个月以上的人进行了观察,发现大多数人出现兴奋激动,烦躁失眠,咽喉干痛刺激感和血压升高等不良反应。他把这种现象称为“人参滥用综合征”。认为其发生机理可能与神经、内分泌功能受到扰乱有关。从中医角度看,这些不良反应其实就是阴虚火旺的表现。此外,服用人参过多可产生抗利尿作用,易引起水肿。可见,孕妇滥用人参,容易加重妊娠呕吐、水肿和高血压等现象,也可促使阴道出血而导致流产。
从胎儿来看,胎儿对人参的耐受性很低,孕妇服用过量人参有造成死胎的危险。有位妇女怀孕1个多月后常服人参,两周后出现心悸、胸闷、头痛、失眠、鼻腔流血和下肢浮肿等症状,继而阴道出血,待到4个月后经妇产科检查,胎儿已死亡。所以孕妇不可滥用人参。
11.禁用温热壮阳之品,鹿茸、鹿角胶、胡桃肉、胎盘等温补助阳之品,会滋生内热、耗伤阴津,孕妇也不要服用。如果确病情需要,也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孕妇可本着“产前宜凉”的原则,酌情选用清补、平补品。
12.孕妇忌多吃山楂,大部分妇女怀孕后在妊娠反应强烈,而且爱吃酸甜之类的东西。但要注意的是山楂果及其制品,孕妇以不吃为宜。现代医学临床证实:山楂对妇女子宫有收缩作用,如果孕妇大量食用山楂食品,就会刺激子宫收缩,甚至导致流产。因此,孕妇多吃山楂是不适宜的。
13.孕妇忌吃黄芪炖鸡,尤其是要临产的孕妇,吃黄芪炖鸡后,不少能引起过期妊娠,胎儿过大而造成难产。不得不用会阴侧切、产钳助产,甚至剖宫来帮助生产,给孕妇带来痛苦,同时也有可能损伤胎儿。孕妇食用黄芪炖母鸡造成难产,是由于黄芪有“助气壮筋骨、长肉补血”功用,加上母鸡本身是高蛋白食品,两者起滋补协同作用,使胎儿骨肉发育生长过猛,造成难产。黄芪有利尿作用,通过利尿,羊水相对减少,以致延长产程。
14.孕妇忌吃糯米甜酒,在我国许多地方,都有给孕妇吃糯米甜酒的习惯,并错误地认为,糯米甜酒是“补母体,壮胎儿”之物。这种说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相反,会造成胎儿畸形。糯米甜酒和一般酒一样,都含有一定比例的酒精。与普通白酒的不同之处是,糯米甜酒含酒精的浓度不如烈性酒高。但即使是微量酒精,也可以毫无阻挡地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使胎儿大脑细胞的分裂受到阻碍,导致其发育不全,并可造成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而形成智力低下和造成胎儿某些器官畸形,如小头、小眼、下巴短,甚至可发生心脏和四肢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