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看清NBA的本质,虽然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NBA是篮球的圣殿,巨星们为了总冠军的荣誉而在赛场上拼尽全力。而身在其中的人,无论是球队的拥有者、管理者,还是球员、教练都是当NBA为一份职业,甚至是生意。
正所谓“商场如战场”,做生意就要有输赢,签一个球员有时候不只看他在赛场上的作用,很多球员虽然不一定适合球队,但他球技高超,能力突出,依然有很多球队愿意签。比如当初的纽约尼克斯就签了很多大合同。后来发现原来都是些高薪低能的球员,也有些球员来到这里是为了养老。
但是保罗显然不是这样的球员,他的赛场表现还是可以的,只是同等的价钱可以签到很多更好的球员,或者说现在的表现更好的球员比如杜兰特,但是这都是后话了,作为球迷,是无法代替球队经理做决定的,我认为只能说签约保罗不是最好的决定,但绝对不能称其为错误的决定。毕竟以保罗的能力和声望去其他球队也是能够拿到这份薪资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人容易犯“事后诸葛亮”这个毛病,要是当初怎么样怎么样就好了,要是当初雷霆多掏400万,哈登就不会走了,也就没有了勇士队的王朝,整个NBA的格局都会不一样了。可是历史无法重来,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保罗在赛场上与哈登有更好的配合,而在他们的带领下,火箭队的战绩能够节节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