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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行业中叫做“通告费”。
相关介绍:
通告费,就是电视台综艺节目邀请艺人担任节目嘉宾,付给嘉宾的相应酬劳。这个词汇流行于台湾。台湾甚至有靠出席电视节目赚钱的艺人,被称之为通告艺人,大陆内地,没有通告费这一正式的称谓,出场费实际也等同于通告费。
扩展资料
明星赶通告,也会分大牌小牌之分,一般有名气的艺人会带上1~2名助理、宣传人员,更大牌的有司机、保姆、企划、执行经纪等,会监督通告节目的进行,保证艺人的利益。
大陆一般的电视录影通告费却颇可观,综艺节目及歌友会,即使在宣传期也有最低2万、最高10万元的价码,晚会型的节目,如《同一首歌》则以10万到50万元商演价格计算。高额通告费成为部分台湾艺人赴大陆发展的原因之一。
当遇到每到有新专辑之类需要宣传自己的时候,各个制作单位就会发这些艺人通告,要他们来上节目。没有名气,对制作单位的收视率没有帮助的艺人,自然也不会得到发通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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