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7月份有一票货物以进料加工的方式出口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但是没有出口退税联,请问:这是为什么?
以上问题是基于以下几个前提而提出的:1、出口到保税区视同出口;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也可以按免抵退方式做退税处理;因为以上两点,我认为我司的这一票货应该有出口退税联。请问A...
以上问题是基于以下几个前提而提出的:
1、出口到保税区视同出口;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也可以按免抵退方式做退税处理;
因为以上两点,我认为我司的这一票货应该有出口退税联。
请问A:我的以上两点依据是否合理
B:7月份我已经在免抵退系统做了直接出口相关处理,但现在收不到出口退税专用联,税局说,那就要作视同内销征税处理,那我将损失很大,但我自觉得没错,请问:我该做怎样的操作处理?
3、另外,老师你可能会说,国家有规定:待这票货物实际离境时,海关就可以给我退税联了。但是,我将货卖给了别人,以后再没关系,谁还会理我呢?此为问题C.
以上问题特郁闷,恳请各位高手指教。 展开
1、出口到保税区视同出口;
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也可以按免抵退方式做退税处理;
因为以上两点,我认为我司的这一票货应该有出口退税联。
请问A:我的以上两点依据是否合理
B:7月份我已经在免抵退系统做了直接出口相关处理,但现在收不到出口退税专用联,税局说,那就要作视同内销征税处理,那我将损失很大,但我自觉得没错,请问:我该做怎样的操作处理?
3、另外,老师你可能会说,国家有规定:待这票货物实际离境时,海关就可以给我退税联了。但是,我将货卖给了别人,以后再没关系,谁还会理我呢?此为问题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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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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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咨询上海税务局答复:经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出口给外商的货物,在保税仓库属于转储货物,视同出口。但我们当地的税务局不认同,说找不到相关财税条文,也要征税处理,请高手指教。
不退税我们认同,但要视为内贸要按出口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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