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中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考虑递延所得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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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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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也是资产或负债,当然应当计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内。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时,为调整核算差异,可以账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帐,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

按这种核算方式,合营企业需设置“递延所得税”科目来进行核算,在时间差额完全自行消失以后,本科目的余额也将为零。

扩展资料

如果暂时性差异不影响利润,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则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该调整资本公积。例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公允价值产升高了。

会计上调增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确认的资本公积,因为不影响利润,所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能调整所得税费用,而应该调整资本公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递延所得税

方教却翠芙
2019-10-12 · TA获得超过3664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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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递延所得税也是资产或负债,当然应当计入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内。如果你说的是因为免税合并中,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不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的话,理由如下:
因为这是一项免税合并,因此并不会改变被投资单位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因此尽管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公允价值列示(因为讨论商誉,这里仅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但是将资产和负债由账面调整到公允后,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这部分应当确认所得税的影响。
2.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同一控制下,资产仍以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列示,不存在账面和公允的问题),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需要考虑。虽然税法不确认应收账款的预提减值,但是因为子公司也据此确认了递延所得税,因此在应收账款评估增值时也应当考虑账面和公允的差值。如果不考虑原来的坏账准备,那么合并财务报表中由计税基础和不考虑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间差额计算出的递延所得税金额将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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