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枪射程如果是2000米,那站在2001米,能否看到子弹落在眼前?
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军第二步兵旅士兵克里格-哈里森创造了当时狙击史上的新纪录,在对敌军的一次行动中,哈里森在距离敌军2475米处,用巴雷特M82A1重型狙击步枪,成功击杀了一名敌军。
这种型号的狙击步枪,在10000次无差别测试中的有效射程在1500米到2000米之间,这种测试是在环境极佳的条件下进行的,然而在实战中,出现这种极佳条件的情况很少,即便如此,哈里森还是打出了超过最远有效射程的一枪,不得不让人惊叹。
这件事发生后,立刻引发了热烈讨论,其中一种颇为引人注目的观点是:假设一支步枪的射程为2000米,那么一个人站在2001米处,会不会亲眼看到子弹在其面前掉落?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步枪发射原理切入。在步枪发展历程中,从火绳枪到燧发枪,从后装枪到线膛枪,步枪发射的原理本质从来没有变化:通过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将子弹射出。
只是最初的火绳枪,由于某些技术方面的原因,例如无法对火药进行高度浓缩和提炼,无法在枪管内壁的光滑度与结构强度等方面做到尽可能完美,也无法制作出现代材质和尺寸的弹头,因此射速一直比较低,而且射程有限。在将近400多年的步枪发展历程后,如今的步枪已经在上述这些方面都有了极大提升。
如果要回答上述这个问题,就必须区分“有效射程”和“最远射程”两个概念。所谓有效射程,是指在若干次无差别实验中,步枪能够达到一定概率的预期射击距离的射程。例如,如果在风力为1级,温度为20摄氏度,标准海平面大气压的条件下,步枪设计者预期一款新式步枪,在重复射击10000次后,有95%的射击都能够在2000米以内命中目标,只有5%的射击在2000米内不能够命中目标,那么这款步枪的有效射程就会被确定为2000米。
除了有效射程,最远射程也是一个重要参数。这个概念的定义非常简单,是指子弹能够飞行的最远距离。因此,如果要回答以上问题,必须要界定条件,是在有效射程之内,还是在最远射程之内。如果是前者,那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一个人站在2001米处,他也不可能看到子弹在他面前下落,他会有极大的概率被击中。
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理论上说是可能的,然而在实际环境中,子弹的飞行轨迹并不是直线,也不是抛物线,而是首先向上飞行,然后再抛物线下落。同时,子弹还会受到风速、风向、气压、温度、湿度以及重力、海拔和高差等许许多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只能说,如果在这些因素都不考虑的情况下,这个人有可能可以看见子弹在他面前下落,反之,这颗子弹依然可能击中他,只不过击中的是这个人的下半身,例如腿部或者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