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和乡君的区别
郡主和乡君的区别:
郡主,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对皇族女性的封号。郡主是由郡公主这个词演化而来的,郡公主始于东汉,一般皇女级别为县公主,但也有少数为郡公主。经过时代的变化,郡主有帝女、皇太子之女、王女、皇帝庶女、亲王女等身份的不同。直到唐朝,郡主才成为特定的封号,为皇太子之女。
乡君是中国古代女性封号。晋武帝封羊祜妻为万岁乡君。唐勋官四品有封者之母或妻封乡君。宋废。金五品文散官朝列大夫、武散官宣武将军以上之母或妻封乡君,章宗承安二年(1197)改封县君。明郡王玄孙女封乡君。清入分镇国公、辅国公及贝勒侧室之女称“乡君”。
郡主的历史沿革
唐代:皇太子之女封为郡主,安乐公主、永泰公主在其父为太子时称安乐郡主、永泰郡主,再如李隆基次子太子李瑛之女博平郡主。
《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外命妇之制:皇姑封大长公主,皇姊妹封长公主,皇女封公主,皆视正一品;皇太子之女封郡主,视从一品;王之女封县主,视正二品。
宋代:皇太子、亲王之女封为郡主,北宋宋徽宗改郡主为宗姬。北宋初年也有功臣之女封郡主,比如赵普之女;且有公主之女封郡主,如长乐郡主高氏(宋仁宗时期加封为仁寿公主),宜春郡主钱氏、永嘉郡主王氏、建安郡主张氏等。
明代:皇太子、亲王之女封郡主,如南平郡主、长安郡主、蒲城郡主、兰阳郡主、寿阳郡主、光化郡主、南漳郡主、容城郡主、清湘郡主等。
《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九.公主》 :“明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