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合同,这个合同合法吗?
首先,这种做好不合法。所签协议不受法律支持。因为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很多用人单位了为了给单位节约成本,打着为员工好的旗号,让员工签署一份协议,内容就是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这样员工到手的工资就能更多一些了,实则是公司节约的钱更多,但从根本上来说企业为自身带来了一些风险!
社保法第五十八条大家都滚瓜烂熟,用人单位应当30天内给职工交社保,并没有说员工可以签署自愿放弃交社保的协议,大家需要知道这是法律规定,法律不同于其他文件的特性就是法律具有强制性,没有任何协议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尤其是在员工要求不用单位缴纳社保,只需每个月给员工500元补贴就行,一些企业觉得很划算,毕竟缴纳社保要一千多,这样可以省下一半的钱,于是就依了员工的要求。但是好景不长,员工离职后,不仅要求企业承担社保,还要求企业承担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这需要赔偿的数额就会远远高于社保这个钱。于是,很多企业学聪明了,不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而是主动给员工交社保。毕竟,违法的成本太大了。
此外,员工殊不知放弃社保待遇对于自己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可以说是影响一生的,因为累计缴费年限将决定自己今后养老金的待遇,并且如果说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话,那么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退休的,所以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于自身来说是非常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