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英语翻译?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英文翻译为: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 .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意思是: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攻击,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
这句话出自于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里的一条:如果一个人挖了另一个人的眼睛,这个人也应该被挖眼。这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来源,在法典中将其定为惩罚方式。后被犹太教《旧约圣经》引用。
扩展资料
《圣经》记载摩西受上帝之命,为在埃及做奴隶的以色列人领袖,他发布了法令:The punishment is to be a life for a life, an eye for an eye, a tooth for an tooth, a hand for a hand and a foot for a foot.意思是: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汉谟拉比法典规定的是报复正义,而犹太教圣经和圣经旧约则更可能做等价补偿的解释,等价补偿的“以眼还眼”更符合以罪量刑的惩罚正义观念。
按这种解释,以眼还眼不是指必须报复,别人弄瞎你一只眼,你也必须弄瞎他一只眼;而是指只能作出与伤害程度相等的,而不是过度的报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最常用
以前有人问过, 有更多的回答。查此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