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
因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系统、保护环境及地球,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护人类及人类自己的未来。
保护野生生物保护生态系统、保护地球等环保理念,在人类文明史上也是最近几个世纪才出现的。从现代人类文明史角度来看,应该是在工业革命之后才出现。
工业革命之前,地球人类在大自然的力量面前,往往不堪一击,匍伏或臣服于大自然的威力。这一点在希腊神话中,人们想象出了大地之神、海洋之神、以及地底之神、农业之神等一系列掌管天地自然的神祗及奥林匹斯山。
在中国古代神话里,也有着玉皇、龙王、阎王等威力无穷、动辄摇山动海般的神话人物,其实都是对人类对早期自然力量的一种敬畏。
所面临的的问题:
现在由于人类地迅速繁衍,在生存和生产中不断扩大边界,挤占并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严重危胁着除人类以外其它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科学家才将这次完全是因人类行为过度干扰引发的物种大灭绝,称之为地球历史上的第六次物种大灭绝,其物种消亡速度比前五次因环境引起的物种大灭绝,速度快了1000倍。
经科学家预测,第六次物种大灭绝将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2004年物种红色名录中15589个物种受到灭绝威胁,这其中包括12%的鸟类、23%的兽类、32%的两栖类、25%的裸子植物、52%的苏铁类和42%的龟鳖类。
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里,最直观、最感人,也最容易引发共鸣的,无疑是“救助个体”。看到一只伤愈的红隼重返蓝天,足以让每一个在场者热泪盈眶。
但是,很容易被志愿者忽略的一点是,救助野生动物个体的价值往往并不在个体本身,而更多地在个体背后的整个种群。这和救助人类社会中的弱势个体是不同的。
动物和人的差异很多,按照演化生物学家 道金斯 等人的观点,最大的差异可能在于动物缺乏文化。在这里,文化的定义是“与遗传无关、但可以模仿和传承的行为模式”。
人类社会中,文化因素正在逐渐压倒遗传生理的因素。我们对自我的改造能力越来越强,先天遗传素质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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