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的时候没有签离职手续,会不会不给发工资?
首先,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报酬所得,任何单位没有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即可。而正式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根据相关岗位责任要求办理交接手续。这里离职,只需要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用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而且也不是非得等30天以后才可以走,如果单位同意也可以办理好相关交接后离开。但是如果是既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不辞而别,那么用人单位会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追求相关赔偿。这里特别要注意入职时是否签订了相关协议,比如培训服务期协议。是指入职后单位安排劳动者外出学习,培训并因此支付了相关费用。那么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单位会要求劳动者支付相关培训费用。另外一种就是注意是否和单位签订了竞业与保密协议。
所以离职之前需要看有没有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但是不管什么情况恶意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