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要变法的原因
王安石变法 ,是在北宋宋神宗熙宁年间进行的一次改革。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正月,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于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四月,召王安石入京,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欲改变积贫积弱的现状。王安石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为原则,从理财入手,颁布了“农田水利法”、均输法、青苗法、免役法(又称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并推行保甲法和将兵法以强兵。变法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但它最终以失败而告终,王安石的缺陷和变法中的种种弊端是主要原因。改革变法历时7年,虽然遭到了守旧派的强烈反对,并且随着宋神宗的病亡戛然而止,但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要变法的原因: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 措施 ,到后来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官僚机构膨胀,军队开支过大等。到北宋中期,政府财政常常入不敷出。而不限制兼并土地的政策,更是造成土地兼并现象严重,阶级矛盾尖锐。宋神宗即位后,决心革除弊政,消除危机。公元1069年,他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希望通过变法,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王安石实施的新法主要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保甲法等。通过新法的实施,政府收入有所增加。在全国各地兴修的水利促进了农业生产, 保甲法则增加了国家军事力量。 王安石变法对巩固宋王朝的统治、缓和阶级矛盾、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新法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王安石变法最终还是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