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取回扣,被公司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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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应该属于可大可小的事件,如果公司不较真的话,顶多算是你吃了点回扣。如果公司较真的话,你跟那个农户好像属于合伙欺诈,可能会追究一点你的责任!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你把自己所得的那些差价钱,全部上交给公司负责人,然后主动检讨认个错!这视情况企分;(1)数额不大且是对方让利给的少许茶水钱,同时对你公司没有带来企业成象及经济损失,那没责任。
(2)你为谋私利私自或与对方共同侵害使你公司蒙受损失,这就要追责了。从法律上来讲,就算你把钱退了,如果你构成了商业受贿了,那么公司还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但是一般公司是不会再去追究你什么责任了,为了公司的名誉也好,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搞这种事情.
拓展资料:
1、如何杜绝回扣:采购制度建设。控制采购人员拿回扣的现象主要应从建立一套严格的完善的管理监控奖惩机制人手,使得采购人员拿回扣更加困难,更加容易被发现,受大的惩罚更大,从而大大增加采购人员拿回扣的风险成本。当采购人员发现拿回扣的风险代价大于拿回扣可获得的经济利益时,其一般就不会去做这种得不偿失的事了。规模较小的公司由总经理本人定期抽查采购价格,与来自其他非供货商的价格相比较,从中可分析出是否存在问题。规模较大的公司则建立正式的监察系统,对一些大宗物资或价值较大物资的采购进行监视。
2、收取回扣面临着什么样的法律风险: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收受秘密回扣的处罚分别是:
(1)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按刑法法典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论处。
(2)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按照刑法典第385条和第386条规定的受贿罪论处。
(3)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的,按照刑法典第385条、第386条规定的受贿罪论处。
(4)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中暗中收受回扣的,按刑法典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论处,这是一种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5)《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账等。
(6)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企业的工作人员,私自收取秘密回扣,数额较小的,若所在企业起诉,则须和回扣给予方一起向所在企业承担侵犯企业财产利益的民事责任。
(7)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际贸易中依国际惯例收取的回扣,必须按财经制度列入单位收入,由单位分配,否则以非法论处。
(8)前列所谓单位收受秘密回扣,是指单位决定收受交纳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中,而不以单位利润或收入的形式入帐。
(2)你为谋私利私自或与对方共同侵害使你公司蒙受损失,这就要追责了。从法律上来讲,就算你把钱退了,如果你构成了商业受贿了,那么公司还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但是一般公司是不会再去追究你什么责任了,为了公司的名誉也好,也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搞这种事情.
拓展资料:
1、如何杜绝回扣:采购制度建设。控制采购人员拿回扣的现象主要应从建立一套严格的完善的管理监控奖惩机制人手,使得采购人员拿回扣更加困难,更加容易被发现,受大的惩罚更大,从而大大增加采购人员拿回扣的风险成本。当采购人员发现拿回扣的风险代价大于拿回扣可获得的经济利益时,其一般就不会去做这种得不偿失的事了。规模较小的公司由总经理本人定期抽查采购价格,与来自其他非供货商的价格相比较,从中可分析出是否存在问题。规模较大的公司则建立正式的监察系统,对一些大宗物资或价值较大物资的采购进行监视。
2、收取回扣面临着什么样的法律风险: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收受秘密回扣的处罚分别是:
(1)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按刑法法典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论处。
(2)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行为的,按照刑法典第385条和第386条规定的受贿罪论处。
(3)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的,按照刑法典第385条、第386条规定的受贿罪论处。
(4)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中暗中收受回扣的,按刑法典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论处,这是一种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5)《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账等。
(6)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企业的工作人员,私自收取秘密回扣,数额较小的,若所在企业起诉,则须和回扣给予方一起向所在企业承担侵犯企业财产利益的民事责任。
(7)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际贸易中依国际惯例收取的回扣,必须按财经制度列入单位收入,由单位分配,否则以非法论处。
(8)前列所谓单位收受秘密回扣,是指单位决定收受交纳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中,而不以单位利润或收入的形式入帐。

2024-11-2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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